来源:香港01
作者:郑真
中国多地业主因楼盘延期交付宣布停止还贷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截至7月13日下午,据凤凰网房产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内地已有18个省47个城市101个烂尾楼盘的业主公开宣布“强制停贷”。
中国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7月14日做出回应,坚持稳地价、稳楼价、稳预期,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满足业主合理住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市场化参与风险处置,加强与住建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工作协同,支持地方政府积极推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相关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从14日中午开始,已有15家银行密集发声。工商银行称,目前停工项目涉及不良贷款余额6.37亿元(人民币,下同),占工商银行全行按揭贷款余额的0.01%,风险可控。其余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发布的公告和工商银行大同小异,大意均为风险总体可控。
从金融监管的角度,银保监更关注的是房地产金融政策的延续稳定性以及房地产业的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这无可厚非、无可指摘。从银行的公告可以看出,银行更关心的是停贷潮对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急切回答股东客户关切的停贷潮会否拉跨银行疑云。
银保监更看重的是大局,银行关注的是自家生意。
那么,烂尾楼停贷事件发酵至今,业主的核心关切应该由谁来回应?
已经有遭遇烂尾楼的业主拉横幅去抗议游行,结果被告知,要么去信访办(注:主要负责处理、收取来信、检举信,并负责接待来访民众),要么去法院起诉,继续抗议会被驱散。
信访投诉这一招也有购房者早就试过了。去中国住建部网站实名投诉后,当地住建委会第一时间跟进,但是业主也只是被告知,法律上人大并没有授权住建部对开发商如何处理,住建委只能一是督促开发商尽快交楼,二是把该开发商列入黑名单,禁止其以后投标购地。
不少人说房屋买卖是商业合约,真正的解决办法是去法院起诉。目前还真有业主打官司成功的先例。买楼合同、发票之类的原始证据充足的情况下,请律师抓住开发商逾期交楼这一点不放,法院会判开发商支付全额退款外加支付利息和诉讼费用。
但是这一重要的维权手段,并不被中国民众广泛使用。疫情之下,举全家之力买楼的人有多少是有实力请律师去打官司维权呢。律师费是根据维权标的物的价值百分比收取的。动辄几十万上百万的房产,单就律师服务费就足以吓退维权者。
诉讼维权不可行,还不只是维权成本高。即便是愿意打官司,找不到开发商,也是白费力。有业主决意诉诸法律,但是实际开发单位是一家空壳公司,连工商资料都查不到了,当时成立之初开发商就已想到了这一步。
也有胜诉者面对的是开发商帐面没钱的尷尬局面。要强制法院执行,得自己向法院提供线索。普通人官司如果打到这一步已精疲力尽,凭个人能力找开发商的可执行财产线索无异于天方夜谭。疫情之下,各企业现金流都十分困难,许多暴雷的开发商外债都躺平不还了,大都没有正向现金流还业主解除合同的房款。
对于普通人来说,如果一辈子的积蓄却碰上烂尾楼,想找开发商维权却找不着对方,想不还银行贷款却要被告上法庭,如果继续还楼贷明显是往火坑里跳,这样的困境,就没有解决的方法吗?
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出现困难,最后埋单的只能是业主吗?银行的风险总体是可控了,但业主的损失谁来承担?尽管相关方都在说保交楼,但如果开发商就是迟迟交不了楼怎么办?一拖再拖的交楼时间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谁来承担?已经确定无法交楼的已经烂尾的楼盘谁负责处理后续事宜?业主真的只能陷入抗议无效,信访无解,打官司无用且还要背上征信枷锁的困境吗?
整个中国社会都在关注烂尾楼停贷事件,这不是普通的商业纠纷,是整个房地产业链条上最弱势的业主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的问题。楼房的确是用来住的。大部分人购房是为孩子上学落户,为子女成家立业,为一家老小改善住房所需。楼盘一旦烂尾,多少个家庭的心血毁于一旦,多少人倾尽半生的奋斗终成泡影,可想而知。会否由此催生极端事件值得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