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社论
外包装上写着“泰子王”二代泰国香米,实际上跟泰国米没有关系。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不法商家将本地大米伪造冒充成泰国香米的案例。当晚,报道中的安徽香王粮油食品公司所在的肥东县市场监管、公安等联合执法组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对该企业进行查封,并依法传唤了法人代表。
为了以假乱真,一些商家不满足于卖弄文字游戏,而是往大米里添加香精。有经营者坦陈,他们这种行为已经持续很多年了,对于如何让香味更逼真,“总结出不少经验”。而再往上游追溯,为大米提供香精的厂家并没有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其使用原料配方的安全性也未经检验。
由此看来,在假冒泰国香米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一整套链条上,几乎每一个环节都在造假,几乎每一个环节都触犯了法律法规。有的涉及虚假宣传,有的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的根本没有取得生产资质。所有这些做法,无不对公共健康和食品安全带来巨大的威胁。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让老百姓吃得放心、吃得安心,是政府、粮食生产经营者的重要责任。“香精大米”的存在,不仅给购买这些伪劣粮食的消费者造成健康危害,也在更大范围内消解着公众对粮食消费的信任感。
值得警惕的是,“香精大米”并非首次被曝光。早在2010年,3·15节目就对一些企业违规使用大米香精、加工假香米做过深入调查报道。10多年过去了,仍然有企业违规添加香精,可谓“野火烧不尽”。
为什么“香精大米”治而不绝?为什么不法商家胆敢一而再再而三地逾越法律底线?
首先是造假成本低,利润丰厚。比如,报道中不添加香精的“裸米”卖2.32元(人民币,下同),添加后给经销商卖2.4元。看似单价差距不大,但添加香精的成本本身不高,在巨大销量下就是一笔巨大的利润。
其次是利用消费者的信息差,模糊概念,不作真实标识。大多数消费者无力辨别香米真实产地,买到什么以为就是什么。比如,“泰子王”用一个商标来忽悠消费者。
更重要的是,上游原材料生产流通缺乏有效监管。泰国香米味道的香精本不应该存在,自然也不可能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批。但是,香精厂就是明知生产此类香精非法,还通过各种方式偷偷卖给老客户。为了躲避监管,好多香精原材料不标注真实名称,香精也没有标明厂名厂址。所有这些瞒天过海的过程,仿佛都脱离了监管部门的掌控。
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保障粮食质量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粮食质量安全态势总体向好。
但是,如果法规不能完全落地实施,保护消费者安全就会沦为空谈。基层监管部门有没有实地走一走看一看,有没有认真抽查市面上销售的粮食产品,关系到粮食质量安全状况。在中国不断加大粮食监管力度的背景下,“香精大米”事件再现值得深刻反思。
粮食从农田端到餐桌,涉及生产、收购、仓储、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任何人“做手脚”都可能危害众多消费者的健康。从制度层面看,中国关于粮食安全保障的法律条文还存在零散、笼统的问题,近日,就有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加快推进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立法工作。
维护国家粮食质量安全已成为全民共识。在用好已有监管手段的同时,还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出台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在查处粮食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时,要严肃追责到具体责任人,对于其中危害民众健康的行为,要坚决“亮剑”,不惜施以顶格处罚,从而以儆效尤,坚决兜住粮食的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