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一部动员法,要把多少人卷入战争恐惧?

时间:2023-03-01 09:1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台湾《联合报》

联合报社论

台国防部公告《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法草案,必要时将对媒体、网络纳编纳管,引发外界质疑政府假防卫之名管制言论。更严重的是,教育部近日召集地方教育主管机关,要求对十六岁以上学生进行“动员造册”,组织学生“保乡”与参与救护。这些举措,一夕唤起民众对战争的不安和恐惧,仿佛肃杀的战争已近在眼前。

这次修法,国防部将现行的《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更名为《全民防卫动员法》,并利用“动员准备阶段”大肆扩权。现行法律将动员准备分为精神动员、人力动员等八大类,但修正草案将“精神动员”改为“教育动员”,并新增讯息传播、金融外汇和资通动员三项;其中与网络、媒体相关者即占了一半以上。此外,现行法律的动员整备是以“物资”为主,新法却大幅增加对“人力”的纳管,强调为“因应新闻及不实讯息处理”,可对广播、传媒人员纳编及征用,在在显示此次修法高度偏重言论管控。

更可议的是,《全动法》草案出现两个“空白授权”,使政府管控言论的力道更强。其一,是对所谓“动员准备阶段”并无明确定义,任何时候只要政府认为有必要,皆可视为“准备阶段”,要求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和资通产业提供所有必要人事资料供其纳编。其二,是对“主管机关的空白授权”,现行法令对各动员准备方案的主管机关皆有明确规定,如“精神动员”由教育部主管,“人力动员”由内政部主管等;但在新法中,则变成“由行政院指定所属机关或单位为主管机关”,这也让政府对资通、新闻、网络、名嘴等人力的纳编纳管,变得更为恣意。

尽管国防部表示,这些都是因应战争时期的必要措施,且现行法令对传媒的管控,也已有“动员实施阶段大众传播事业及从业人员管制办法”规范。但综观上述办法,并无“动员准备阶段人员纳编、纳管”的相关条文;国防部的说法显然避重就轻,模糊问题焦点。

同样受到严重关注的,则是战争一旦发生,“未役青年”是否须上战场的问题。国防部解释,现行《民防法》已规定高中以上学生须编组防护团,负责协助救护、消防等任务,这与让未役青年“参战”有别。但事实是,教育部近日已积极要求各地教育机关,将十六岁以上学生不分男女进行动员造册,施予训练,以建立“战时保乡保校及自保能力”。尽管保乡卫国是人人应尽的责任,但在台湾民主化三十多年后,《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也早已退场;蔡政府如今却再召唤出战争的鬼魅,让下一代年轻人被迫面对两岸冲突,连十六岁的青少年都要开始造册动员护乡,这难道不是时光倒流了三十多年?

讽刺的是,蔡政府曾欲推动“十八岁公民权”的修宪,又向十八到二十一岁的青年发送每人一千二百元的“成年礼金”,似对年轻世代备显关爱。但与此同时,却在美国压力下将十八岁男子的兵役延长为一年,而今,更要将十六岁的学生动员造册编组护乡。这些作法,是要青少年加速长大认清现实?还是在把年轻的一代推上战场,帮民进党打一场他们无法收拾的战祸?

国防部修改《全动法》,标示的风向是:战争近了。因此,台湾必须为“全民皆兵”作准备,媒体必须为动员应变交出言论权,年轻学子必须为保乡卫土提早组织起来。这部法令,也是蔡政府未竟全功的《保防工作法》和《数位中介法》之借尸还魂;但宝剑直指战争,这是全民想要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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