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宏诚:以备战之名限制新闻自由

时间:2023-02-28 09:1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中时电子报

作者:桂宏诚

台国防部在《全民防卫动员准备法》修正草案增订第15条,“为因应新闻及不实讯息处理”,主管机关在“动员准备”阶段,就要“对出版事业、广播电视事业、互联网平台与应用服务提供者及新闻从业人员,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引发社会关注是否有管制媒体之嫌。所谓“动员”是指将人力、物力、财力及精神力等一切力量加以整合,以因应战争或须紧急避难的情势,但此与因应新闻及不实讯息的处理看不出有必然的关联。

政府在战争时管制或接管所有媒体,这是正常的作为。俄乌战争中乌克兰在媒体宣传的认知作战可谓大获全胜,除了西方国家媒体的支持外,就应是管制与接管媒体发挥了效用。

可是,台湾目前大多数媒体早已是蔡政府的宣传机器,一旦台海爆发战争,他们当能即时配合政府的宣传,发挥认知作战的力量,又何需增定这条规定?何况,若真的发生战争,总统依宪法发布紧急命令或依《戒严法》发布戒严令,都可合宪与合法地限制新闻与言论自由。

但上述草案规定在“动员准备”的“平时”,就先对媒体事业及新闻人员实施调查、统计、编组及规划,虽目前尚不知这些工作的具体内容,但依蔡政府的行事作风,极可能会以“政治正确”作为调查的标准,区分“自己人”或“非自己人”的媒体,接着再将自己人纳入动员编组,于平时就可以“奖励”之名挹注政府资源,以充实“战力”。相对地,未被动员准备计划纳编的媒体或新闻人员,就是草案中指的可能涉及新闻及讯息不实的制造者,很可能被政府预先做些“过滤处理”。

年纪在50岁以上的人大都还记得,早期包括民营公共汽车、运输卡车、工程车等的车牌上,有些会加上“动”字。这表示总统发布动员令后,有“动”字的运输工具是已被政府列管的动员车辆,将依据当时的《国家总动员法》规定,被征集为政府战时的物力,类似目前“动员准备”阶段的工作。

然而,国防部在平时的动员准备阶段,就对媒体事业和新闻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和编组,被纳入动员编组者是否也该颁授带有“动”字的识别标章?再说,媒体及新闻人员本扮演监督政府的“第四权”角色,在“平时”竟要接受政府调查可否纳为战时动员的力量,且还是为了处理新闻及讯息不实的问题,如此修法,政府难脱钳制新闻自由的意图。

国防部应该进一步说明,将出版、媒体传播事业及新闻从业人员等纳入动员的物力及人力后,在战时的“动员实施时期”究竟要承担哪些具体的任务?此外,台湾民众应该了解,从美、英入侵伊拉克的事件中,证明了自由民主体制的政府不仅会说谎,更常是造成伤害最大的不实讯息制造者。因此对于此次《全动法》的修法,全民须严格监督。

作者为世新大学兼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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