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皞天:“劣迹艺人”被封杀 体现中国极致伦理观

时间:2023-02-25 07: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这种神经兮兮、处处敏感的伦理观和全方位、无死角的封杀,同文革时的上纲上线、批斗游街,颇有相似之处。社会上广泛存在的稍有错误便“一棒子打死”的极致伦理观,已经不合时宜;一个更自由、包容的社会伦理观呼之欲出。

近期,热门扫黑题材电视剧《狂飙》角色钟阿四演员被发现2009年涉毒,剧组马上就把钟阿四的片段剪光了。我看剧囫囵吞枣,要不是成了新闻,谁能想到在剧中戏份很少的废品站钟阿四会引起轩然大波。

这几年中国塌房(指形象毁了)的艺人太多,偷逃税、色情、出轨、造假、毒品,不论是公德还是私德,层出不穷。应对忽然塌房的艺人,影视制作团队已形成成熟的作业规范——AI换脸、打马赛克、直接剪了,甚至20年前的经典老剧《还珠格格》也不放过。2018年中国影视剧监管部门发布针对艺人的“四个坚决不用”,当期综艺急忙把嘉宾的染发、纹身打了马赛克,种种操作宛如后现代主义的魔幻艺术,让人啼笑皆非,甚至有些荒诞。

有些艺人因为违法犯罪被封杀,也有一些因为政治敏感被封杀。这让一些港台艺人被迫选边站队,既要考虑在大陆、港台都不要说错话,还要考虑自己带货的产品不要像个敏感东西,稍有不慎就会“辱华”,让人格外难做。

赵敏在《我在中国经历过的“地震”》(《联合早报》2月14日言论版)一文中提及的文革往事,让我格外亲切。这种神经兮兮、处处敏感的伦理观和全方位、无死角的封杀,同文革时的上纲上线、批斗游街,颇有相似之处。

每个社会都有政治正确和不能触碰的禁忌。违法犯罪于理不容,私德有亏于情不符。演艺行业因为传播属性,从业人员的复出也要和其他行业区别开来。涉及是非对错的伦理争论,必定有争议,但应该能用三句俗语达成一个共识: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毛泽东语,也是《狂飙》大结局里的一句台词)。

去年中国全国人大代表赵冬苓曾提交议案,强调挽救“劣迹艺人”的制度建设,认为“惩戒应做到有章可循”;意见领袖胡锡进近日也发声,认为应“对悔过者给予必要的包容”。由此观之,社会上广泛存在的稍有错误便“一棒子打死”的极致伦理观,已经不合时宜,一个更自由、包容的社会伦理观呼之欲出。

极致伦理观给人背上思想包袱

不光是演艺界,这种极致的“贞操观”贯穿了中国社会各个领域。

政务领域,大陆政府十八大以来打虎拍蝇不停歇,截至2022年6月,中国有443万9000公职人员受到处分;司法领域,根据法院公报,仅2021年就有171万人被判决成为罪犯——以此推算,中国社会有案底的刑满释放人员,有千百万之巨。

背负“劣迹”的人们从此有了沉重的思想包袱。媒体报道,部分失足公职人员被处分后深感宦海沉浮,从此得过且过、消极怠工;刑释人员融入社会也成了值得关切的社会问题,他们在社会上多个领域遭遇广泛的不公。有了案底的人们,不光自己不好受,也被组织、社会排斥,成了“达利特”(印度种姓制度下的不可接触之人),他们是极致伦理观影响下的一部分。

对更广泛的中国普通人来说,同样害怕自己一朝“劣迹”,满盘皆输。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因为一些越轨行为被威胁政审“不通过”、档案“记一笔”、子女“受连累”,这是中国人常见的生活经历。

疫情放大了社会阴暗面,人们潜意识里的伦理观念,在防疫过程中几乎脱口而出。去年5月上海封城期间,公职人员到居民家门口威胁“处罚以后,要影响你的三代!”;8月,承德发文“隐瞒行程连坐三代旁亲”——这些所谓“越轨”只是居民在法律框架内对基层权威颐指气使的大声说不。

当代中国人在极致伦理观的阴影下,某种程度上如同中国古代社会的贱民,如同印度古代社会的低种姓,一些身份标签与生俱来,传之后世,打上世代的烙印,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

各行各业都期待德艺双馨的好艺人、好工人,但面对不那么完美的人格和人性,更需要的是包容,而非道德压迫。戏如人生,台上台下的双面艺人,其实就是每一个普通人面对的道德现状。袁忠在《<满江红>与人物祛魅》文章中提到人物怯魅(《联合早报》2月14日言论版),现代中国的极致伦理观贞操观也急切应该怯魅。

中国伦理观亟需变革

随着社会变迁,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也一直在变化。四五十年前中国男女在街上搂抱,路人见了要羞臊了脸,今天已经见怪不怪。中国的伦理观也应当适应新时代的社会。

几天前我参观明代思想家李贽在泉州南门外的故居。泉州是宋元中国与世界文化交汇的前沿,开放包容的社会文化环境,不但造就了李贽这样的“异端”思想家,也造就泉州多领域的向外张力。近代,以泉州、漳州为中心的闽南人敢闯敢拼下南洋,今天新加坡华族约有四成祖籍便是闽南。改革开放以来,泉州诞生了民营经济传奇的“晋江经验”。

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想更上一层楼,离不开一个开放包容的思想环境。就像宋代中国士人无时无刻恪守“慎独”“存天理灭人欲”的禁欲主义,当代中国人也在受着这种不合时宜伦理观的束缚。我并非否认伦理,引向虚无,而是主张在法律范围内,想唱就唱,想跳就跳,做一个自由、开放、包容的社会一分子。李贽的观点“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今天听来仍然振聋发聩。

中国越来越繁荣,对外越来越开放,在法律框架下,一些条条框框、教条也应该越来越少,人也应该越来越自由、洒脱。要不是四人帮被打倒,文革蒙难的人岂不是要做一辈子的“四类分子”?受着极致伦理观禁锢的一个个普通人,岂不一辈子没有出头之日?显然不应该如此。对别人宽容,就是对自己宽容,也是对社会的未来宽容。

(作者是中国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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