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范本,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少过100万人的信息提供方须与境外接收方签订标准合同,以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据中国网信办官网星期五(2月24日)公布的《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办法》,从今年6月1日起,处理个人信息少过100万人的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须通过订立标准合同的方式开展个人信息出境活动。
办法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应当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重点评估个人信息出境的目的和风险等内容。
同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在标准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备案。
处理逾百万人个人信息须通过安全评估路径出境
公告指出,出台上述办法旨在落实2021年出台的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中国个人信息出境有三种合规路径,分别是通过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订立标准合同,以及获得专业机构个人信息保护认证。其中,处理个人信息超过100万人的,只能通过安全评估路径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