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海洋:冠病“乙类乙管”,中国各地重点“管”什么?

时间:2023-01-09 07:5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新京报

作者:行海洋

1月8日,冠病病毒感染正式调整为“乙类乙管”。中国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强调,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

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总体方案和系列配套文件基础上,福建、重庆、天津、广西、北京等地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实施方案或意见。有的地方则针对核酸检测、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新冠医保政策等发布新举措。新形势下,各地重点“管”什么?如何保障“乙类乙管”平稳有序实施?

多地针对老年人群体提出具体防控措施

重点人群、重点机构的管理服务是冠病“乙类乙管”后的重中之重。北京在总方案的基础上,发布了针对养老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和服务方案。在养老机构防控方面,要求入院人员必须查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结果。机构开放管理期间,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当日抗原检测阴性结果上岗。养老机构内如发现阳性感染者,应在专业评估指导下,立即调整人员分区及密度,落实转移居住、分级分类诊治及终末消毒等措施,并立即开展全员核酸或抗原检测。

在重点人群服务方面,北京要求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双摸排”机制,社区居委会向重点人群统一发放联系服务卡,建立健全重点人群服务保障微信群;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治机制,畅通转诊绿色通道,对于有紧急医疗需求的人群,做好转诊服务。

福建提出,各地要继续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临时接种点、流动接种车等措施,最大限度为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对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群体,要提供上门接种服务。重庆提出,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赠送“健康包”。

强化医疗资源配备,建设重症监护单元

在加强医疗资源方面,天津要求,发挥全市现有“七大战区”作用,由战区中心医院、片区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建设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实现战区包片和分级分类施治,共同保障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据“津云新闻”报道,根据目前的形势,天津市成立了七大战区。其中,和平区、宝坻区为第一战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作为第一战区的中心医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各战区中心医院要做好分级就医管理和医疗资源的分配,对二级医院和基层医院呼吸系统收治的患者予以诊疗指导。

广西明确,选择适宜的独立区域(院区、病房楼、病区或病室),建设一批可转换重症监护单元,不少于本院实际开放床位总数的4%,更换高流量输氧管道,必要时准备瓶装氧气备用,配齐呼吸机、监护仪等基本重症救治设备,确保需要时24小时内重症监护资源增加二至四倍。

保障农村药品、医疗设备供应

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能力相对薄弱,四川要求,落实联系乡镇干部、村干部、公安干警、医务工作者和网格员“五包一”服务包保团队,及时发现、转诊重症等高风险人员,最大限度降低重症率。各地要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置20个以上指夹式血氧仪;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两个以上指夹式血氧仪;配备数量适宜的氧气袋、氧气瓶以及制氧机等设备。

重庆提出,落实各级书记抓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责任,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建立三级医院分区包干责任制,畅通急危重症转诊通道。

调整核酸检测、冠病感染就医费用

上海进一步调整核酸检测政策,自1月8日起,核酸检测不再延续免费政策。养老机构、护理院、社会福利等机构的工作人员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各区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位,继续为有需求的市民群众做好核酸检测服务。北京则取消混管检测,实行单人单管,要求在各街(镇)设置三至五个便民核酸采样点。

江苏则于1月7日优化医疗保障政策,将医疗保障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扩大至所有医疗机构。患者只要在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冠病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均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行综合保障。临时扩大医保药品目录,将部分用于治疗新冠感染的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同时,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由原仅支付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复诊医疗服务费用,扩大至首诊以及复诊医疗服务费用。

此外,北京规定,疫情流行时,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限制聚集性活动,原则上实施封闭管理,定期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根据疫情风险,涉疫中小学或学前教育机构短期内可采取临时停课措施。疫情流行严重时,控制营业场所、餐饮场所人流数量,保障生活供应前提下,适当缩短营业时间;降低社会面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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