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高法院卷宗失踪案看“人治”与法治(2)

时间:2019-01-06 07: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千亿矿权案时间轴 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凯奇莱)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西勘院)因合作勘查合同产生纠纷,该案诉讼历时12年,历经六任陕西省长,三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因双方争夺的探矿权价值已至千

“千亿矿权案”时间轴

榆林凯奇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凯奇莱)与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西勘院)因合作勘查合同产生纠纷,该案诉讼历时12年,历经六任陕西省长,三任陕西省高级法院院长,因双方争夺的探矿权价值已至千亿元,被称为“千亿矿权案”。

事情追溯到2003年,凯奇莱与西勘院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凯奇莱探明菠萝井田储煤15.6亿吨后,西勘院在未提出解除合同情况下,于2006年与香港益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益业)在同一标的上签订合作勘查协议,形成所谓的“一女两嫁”。

凯奇莱的控股人赵发琦向媒体提供的一份2005年详查数据显示,该协议勘查区的279.24平方公里区块下储藏着约19亿吨优质动力煤。根据当时的动力煤坑口价估算,这片矿区估价高达3800亿元。凯奇莱曾经支付1200万的前期探矿权费用,但是赵发琦声称签署协议前,他并不知道能不能挖到“黑金”:“勘查投资就跟赌博一样”,因为没有人知道地下到底有没有矿、质量怎么样。

根据《香港商报》的报道,香港益业的控股人是一位曾在陕西省政府担任打字员的女港商刘娟,她 17岁进入文工团,19岁进入陕西省农业机械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2岁时进入陕西电视大学中文系学习三年,后就读于深圳经贸大学涉外经济法律系。1990年毕业后,在政府工作两年,任打字员。后赴港建立香港益业。刘娟是如何拿到合作勘查协议的采矿权?目前尚不得而知。

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凯奇莱胜诉,认为2003年8月25日原被告的合作勘查合同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不服该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审理该案期间,2008年5月4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向最高法院发出一份《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西勘院与凯奇莱的合同没有完成备案,没有实施,应属无效合同”;“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依据的理解不正确”;“执行一审判决将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意见。

《情况报告》也提到,“如果维持省高级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根据《财经》的报道,《情况报告》发至最高法院的一个背景是,2008年4月底,时任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后因受贿罪被判无期)就该案邀请陕西省政府官员到最高法院“商议案情”。此后,陕西省政府发送了《情况报告》。

2009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为由将该案发回重审。

2011年3月,陕西省高院推翻原一审判决,认定原被告双方所签合同行为违反省政府21次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其行为实施将损害国家利益,应为无效合同。

2011年8月19日,榆林市公安局拘捕了赵发琦,理由是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赵发琦在看守所待了133天后被取保候审,后被判无罪。2013年赵发琦再次将该案上诉至最高法。与此同时,他公开举报了多名官员。

2015年7月,最高法原副院长奚晓明被调查。2017年2月1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奚晓明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7年11月,西勘院原院长陈磊被调查。此前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王登记、陕西省地矿勘查开发总公司原董事长梁枫等人也被调查。

2017年12月21日,最高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双方合作勘查合同有效,继续履行,凯奇莱胜诉。

2018年12月初,央视报道称,千亿矿权案在陕西省高院执行近一年,毫无进展。

王林清求自保的视频

王林清的视频可以说是目前把卷宗离奇消失案带到新高度的关键。他的陈述具有“证词”的力度。

根据网络上搜索到的公开资料,王林清是山东烟台人,中国政法大学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是全国政法系统第一位“双博士后”,在2014年被评为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青年五四奖章标兵”,2016年荣获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从事民商事审判二十年,曾以最高法院办案标兵身份被《人民法院报》报道。裁判文书网和其他公开资料显示,王林清最后参与审理的案件停留在2017年,他是最高法院二级法官,但王林清没有在2017年成为最高法院首批入额法官,也未入围最高法院在2018年11月公布的第二批入额法官名单。

一反王林清过去西装笔挺的公开照片,视频中的王林清头发紊乱,穿着一件充满皱褶的短袖白衬衫,这也象征着最高法院的“人设崩塌”:一个在最高司法单位的法官居然必须以私人视频举证和自保。这个短视频是在一个房间的角落拍的,可能是当事人不想曝光所在地更多的背景,但由于在视觉上显现的是一个角落,很像被“逼到墙角”的感觉。视频显示,最高法院的法官的尊严已经遭到践踏。

《凤凰周刊》在今年1月3日发布了另一段9分钟的视频,王林清谈到审理另外一件王见刚与王永安的山西铁矿转让权益纠纷案时,受到上级的压力指使他做出对王永安有利的判决。由于王林清拒绝与领导苟同,也拒绝王永安巨额行贿,他不但受到王永安的威胁,也遭受到了一连串“奇特的经历”,包括对于他个人不同的调查和骚扰。这段视频的内容还没有得到第三方的核实,但是片首同样有一个开场白,王林清表示录制这个视频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自己免遭不速之测,留下一定的证据”。这则视频在《今日头条》发布后的15个小时被删。

当一名最高司法机构的成员,竟然不相信机构程序的公正,要选择自我暴露来伸张正义,这显示他不但是怕“丢官”,更怕“丢命”。更可见(指使)拿走卷宗的人后台不但很硬,也很嚣张。王林清已经用他的行动投出了他对于司法制度的不信任票。最高法院的法官竟然会担心自己的人身安全,这给人的印象是法院运行的逻辑像“黑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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