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裘蒂:中国未来改革开放的方向,必须要朝依法治国而深耕。对于依法治国目标,司法独立和媒体监督的力量更重要。
这是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续集里的情节?这是最高法院还是“黑社会”?当我们看到一名中国最高院的法官通过网上流传的视频,描述一起法院内离奇的“千亿矿权案”卷宗失踪事件,并为了保命而留下证据时,除了感到不寒而栗,难道不在心里打了几个大问号?
2018年12月26日深夜,崔永元发微博称:“最高院有贼?!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被盗两年至今无下落!!!”接下来数天,通过像子弹一样的微博,他公开向最高法院的最高领导挑战。
如果票选2018年中国媒体(和法律)界的第一风云人物,非崔永元莫属。他一手揭穿了范冰冰“阴阳合同”,连同带动了整个影视圈乱象的曝光,顿时,一些曾经叱咤一时的超级巨星,风声鹤唳,变成欺骗人民的逃税蛀虫,公开声明乞求原谅。
而针对最高院卷宗案,崔永元穿插“国骂”连珠炮式的微博,隐隐指向所有当代中国社会让人颤栗的关键问题:国有资产分配、契约精神、“以权代法”、司法独立……
崔永元的微博表面上好像是为了原告发声,但原告已经在2017年底胜诉,那么他的目的到底是什么?而什么样的原因促使受理卷宗的法官在两年后打破沉默?为什么选择用这种方式打破沉默?这个事件是否会变成中国法律界的“临界点”?
《法制日报》一篇署名“督君按”的文章认为,“引发‘海啸’的真正原因或是最高院的判决执行受阻,有成为‘司法白条’的可能。那么,到底谁有如此能耐可令最高院的判决成为‘白条’?这或许是崔永元这次操盘的真正目的。”
崔永元爆料时间轴
2018年12月26日崔永元在新浪微博发表言论称:“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 有媒体报道《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
2018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媒体表示,“陕北千亿矿权案”二审全部卷宗目前完整保存在最高法院档案处。“上述报道和言论所称该案二审卷宗一次性丢失和卷宗被盗两年无下落,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崔永元连续质疑认为法院撒谎,并说要发布证据。
2018年12月28日,崔永元的微博公布一个来自最高院内部的信息来源:“今年5月至8月间我院民一庭庭长程新文,多次让书记员李海燕同志通知合议庭成员,让他们补签一份凯奇莱案2013年中止审理的合议笔录。合议庭成员都觉得不妥给婉拒了。同时他们解释,即便签了字也没意义,因为那份笔录是由奚晓明副院长签发的,他已经被判刑入狱了,他的签名怎么办?即使他们签了没有奚院长的签名还是假的。但最后迫于压力他们还是签了,背后是什么力量,大家心里都明白,但落款时间是2018年。这事只要有人查,我觉得民一庭所有在职不在职的都会如实讲。”
2018年12月29日,《华夏时报》的公众号发布了一则视频,一名被认为是最高法院法官王林清的人通过视频现身,亲自说明卷宗离奇消失的始末,并且说“我想通过这个视频的目的,就是要给自己,为保护自己免遭不测,留下一些证据。”
根据王林清的记述,2016年11月下旬他准备写判决书的时候,该案二审的一本正卷和一本副卷竟然不翼而飞。对于如此重大的案子,如果这个案卷一丢,他可能就会被开除。王林清当时立即报告程新文庭长,后来程庭长调取监控回来,发现监控录像能够显示出王带着卷宗回到了自己的办公室,一会他就空着手走出了办公室。第二天监控就坏了。王林清对着镜头说:“我一听就感觉这个事情非常蹊跷,监控怎么可能说坏就坏,而且是安装不久的监控,并且我的办公室门口有两个监控,坏一个也不可能两个都坏呀。”
12月29日晚间,针对该事件,最高法机关纪委做出回应:“2018年12月29日13时32分,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并附四张图片。经核实,其中两张图片所载内容与目前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的(2011)民一终字第81号案件副卷的有关内容相同(其他两张为媒体报道截图)。我们已经启动调查程序,欢迎崔永元教授等知情人向我们提供情况。如发现我院工作人员违反审判纪律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18年12月30日崔永元的微博说:“首先,最高院承认我披露的内容是真的,然后要追究违反审判纪律的人。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应该向我道歉,我没造谣,是你们造谣。第二,不知道你们审判纪律是什么?高法大楼里丢案卷不报案、内部监控能黑屏,这能保护当事人利益吗?这属于遵守纪律吗?这是渎职违法!我要是在最高院工作,会冒死把这些问题案卷全拿出来交给中央!维护正义、维护法律尊严就是维护国家形象维护中国共产党的形象!任何人多大官职,都不能触碰这个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