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北千亿矿权案前世今生及未了局(3)

时间:2018-12-31 09:0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这份65号文影响着此案一审判决。 随后,国土厅有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称,当时省领导两次批示此事,并派专人督查。本厅领导也做出批示,并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对相关处室进行批评,主管处室必须抓紧落实、协调解决。

这份“65号文”影响着此案一审判决。

随后,国土厅有关人员出具情况说明称,当时省领导两次批示此事,并派专人督查。本厅领导也做出批示,并召集相关负责人研究,对相关处室进行批评,主管处室必须抓紧落实、协调解决。

另外,他们在看到省政府专题调查组报告中明确指出:“根据以上情况,我们认为,法规政策的规定未对该合同的履行构成实质性阻碍”,省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在该报告上作出批示。他们理解省政府是支持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继续合作的。综合上述因素,促成了65号文的出台。

对于这份65号文,凯奇莱一方认为,省政府的这个答复实际上形成了主管部门国土厅对双方合同的备案和探矿权转让的批准。

而西勘院一方则有着不同的理解。陈锵说,65号文只是表明政府在进行协调后,把双方意见写进去,并不代表政府的审批意见。

事情很快出现了新变化。65号文印发后不久,中化和香港益业与榆林市政府签订了240万吨甲醇MTO项目合作协议。省发改委明确:波罗井田为MTO项目的配套煤矿。几个月后,西勘院与香港益业签订了波罗井田的“地质项目合作勘查合同书”。

赵发琦认为,这是西勘院在陕西省有关领导的干预下,“一女二嫁”。2006年5月,凯奇莱起诉西勘院。

在起诉状中,凯奇莱要求陕西高院判令西勘院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引起的经济损失3000万元;此外,还要求西勘院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

陕西省高院作为一审法院审理此案,65号文成为主要证据之一。2006年10月,陕西高院一审宣判:《合同书》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向凯奇莱支付违约金2760万元;判决生效后的一个月内,西勘院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

赵发琦认为一审结果超出预期,“没想到”。陈锵则说,这次判决有问题,陕西省高院不懂政策,“连探矿权转让合同的审批生效制度,以及审批机关都认定错误。”

新京报记者联系陕西省高院,希望了解当初的案件审理情况,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一审之后,陕西省政府意识到探矿权将由法院判决而发生转移,随之责令纪委介入调查,至少有10名公务人员因为此事受到处分。陕西省国土厅内部下发新文件,撤销了65号文。

“省政府发文干涉最高法”真相

很快,西勘院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期间,2008年4月,陕西省政府向最高法院发出《关于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探矿权纠纷情况的报告》(下称“情况报告”)。“情况报告”不仅陈述了西勘院、凯奇莱合作及申请备案的过程,还明确提出《合同书》“应属无效合同”、“省高院一审判决对引用文件的理解不正确”、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有违法规”、“执行一审判决将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等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论断。2009年11月,最高法做出二审裁定,将此案发回重审。

2010年,陕西省政府给最高法的情况报道流出,引发媒体关注,纷纷质疑陕西省政府发函“干预司法”。

对此,陕西省方面有不同的说法。近日,新京报记者获取的一份内部报告称,最高法院在二审审理期间,2008年4月,最高法民二庭邀请陕西省政府领导和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相关人员座谈此事。座谈会上,民二庭要求会后以书面形式说明有关情况和意见。随后,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向最高院发函说明情况和意见。

而赵发琦则认为,官司已打到最高法院,“已经是珠穆朗玛峰了,还是摆脱不了行政力量的干预。”

一年多后,陕西高院第二次做出一审判决。在双方证据基本没有变化的情况下,得出了完全相反的结论:合同无效;西勘院无须将探矿权转入凯奇莱名下,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只需将此前收取的910万元计息返还凯奇莱。

凯奇莱不服,再次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未了局

陕西高院第二次一审的一年多里,赵发琦的日子也不好过。2007年12月,赵发琦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榆林市公安局网上追逃。2011年3月,凯奇莱的工商登记被撤销,后于2013年恢复;同年8月,赵发琦被抓捕归案,并被关押133天,直到2015年6月才被宣告无罪。

漫长的诉讼期间,赵发琦不断实名举报。他在网上发帖,实名举报陕西省多名前任主要领导及现已落马的最高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等人。

赵发琦表示,他举报的陕西省原主要领导曾强令西勘院将波罗井田“一女二嫁”,让政府党组代替法院判案。他表示,自己在十多年的诉讼过程中,“从身价巨万的富豪,沦为债台高筑的斗士”。

同样表示不满的还有赵发琦身后的三位出资者。黄瑜说,开始打官司之后,自己就联系不上赵发琦了,“他经常换号码”。目前,两位出资者正在对赵发琦提起诉讼,要求赵发琦赔偿他们的经济损失。

二审判决后,凯奇莱向西勘院发函,督促其按照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履行《合同书》。但对方尚未回复。

西勘院现任院长王战社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该院已按照最高法的判决,向凯奇莱支付了违约金。“一院子职工等着养活,压力大着呢。”

事实上,由于2006年西勘院与中化香港益业签订了合作勘查合同,波罗井田的详查、精查均已完成。

因为诉讼未了,波罗井田始终没能真正开采。居住在勘查区内的人们,仍期待着贫瘠的生活发生改变。

在横山区北部的四台湾村,房屋零落,格外安静,驱车几公里才能见到几处房屋,留守者均是老人。一位年过六旬的老太太告诉记者,六七年前放羊时被人拉去看热闹,“说打出煤来了。”她记得勘察人员对她讲,“你们还这么苦哈哈的,以后就发大财了!”你们这儿的煤“可厚可厚了”。

邻近的玉林湾村,一位村民也记得,当时勘察人员在勘测点打下了石头桩子做标记,后来这些桩子都被村民搬回家“拴驴去了”,乡邻们还议论,是不是要开发煤田了。但那次勘察后,这事儿就再没了下文。

出了波罗井田勘查区,在东北方向的马扎梁村,记者见到了另一番对比鲜明的景象。这里早已开发建成能源工业园区,包括中煤在内的多家大型企业在这里建厂。远远望去,工厂漆成红白相间颜色的大烟囱冒着白烟,进出皆是运煤、运气的大车。除了现代化的厂房、办公楼和宿舍,路旁还有密匝匝的车辆维修店和饭店。

而在勘查区内的沙河村,一位同样靠种植玉米为生、收入拮据的农民一直惦记着拆迁补偿的事儿,“可想着他们开发,咋就不开发呢?”

新京报记者 王婧祎 实习生 夏静静 杨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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