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的中国政治体制而言,学习当年皮诺切特治理的智利、朴正熙治理的韩国、蒋介石父子治理的台湾……进行广泛的经济自由化改革,无疑是确保未来经济增长的决定性因素,是通往未来的正确之路。问题是,中国该如何进行这场经济自由化改革呢?
首先是土地制度的改革。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认为,经济秩序在本质上必定是一种赋予经济个体自由的制度。市场经济活动的本质必定是一种发挥经济个体主动性,并在整体上显现出自发竞争态势的过程。市场经济秩序之所以具有效率优势,就在于它赋予经济主体拥有活动的私域,并相应拥有经济自由,以表明一个人的经济行为,不受其他人因专断意志而产生的强制状态,它意味着个人始终存在按自己决定和计划开展经济活动的可能性。
就目前的中国而言,将土地私有化作为改革突破口,通过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迁徙自由和创就业自由、赋予农民财产权,有助于进一步扩大中产阶级队伍,以及橄榄型社会的形成。另一方面,只有这样的政策,才能使一部分农村人口,能够像当年的日本和台湾一样,有创业的资本能力、有到城镇购买住宅的能力。再在政府同等的教育、社保和其他公共服务政策的配合下,才能使国民经济增长重新获得人口流动和城市化推动力,使城市化得以深化。将近3亿人口由流动型消费转化为定居型消费,不仅会带动住房消费,还会带动工业制成品消费和其他基础设施消费,可释放的消费潜力巨大。
其次是国企改革。除土地改革之外,国企改革也非常必要。从终端企业来看,目前中国的确符合“自由竞争市场秩序”的要素,尤其是像房地产这样的行业更是如此。但如果从经济过程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出发来探究,却是另一种真相:人们对消费品的需求不仅影响深加工工业,而且一定程度上也决定对基本原料工业和其他一切生产要素的需求。在房地产行业,关键要素土地被政府彻底垄断。同样情况也出现在各行各行,生产要素如资金、能源、土地,无不被政府或政府控制的国有企业高度垄断。这样一来,哪怕是最末端的企业乃至个体户,都必须间接服从于政府的计划和意志。因为,人们的生产和经营离不开这些要素,在“别无分店”的情况,就必然要服从于垄断这些要素的国有企业,如石化企业、电力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和银行。而国有企业的商业行为,又直接受控于它们的计划中心——政府。
从这里就不难发现,中国经济的实际运行情况,近乎20世纪初德国政治家和工业家拉特瑙(Walther Rathenau)的政策主张——国家集中控制煤、铁、电力等基础工业,让个别经济独立自由地经营机械制造、纺织等深加工和其他行业。德国弗赖堡学派经济学家欧肯(Walter Eucken)将这种经济政策,定义为部分集中管理经济过程的政策。也就是说,中国这几十年的改革,只是将经济秩序从计划经济,即欧肯所描述的“完全集中管理的经济”,向“部分集中管理的经济”秩序进化而已,中国离真正通功易事的、自由竞争的“交换经济秩序”还有着大距离。
最关键的当属进一步法治化。法治是政府行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哈耶克明确指出:“由于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以外,不得对个人实行强制,所以它构成对政府机构的一切权力的限制,包括对立法机构权力的限制。”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均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约束——这使个人有可能确定地预见当权者在特定情况中,会如何使用强制权力,并据此来规划个人事务。
中国清华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曾指出,法治对于经济进一步持续增长,特别是在中等收入阶段之后,还是非常重要的。他说:“一个稳定的市场经济必须建立在法治基础之上,不然经济发展不可能持续、稳定。”今天的中国,经济总量与10多年前相比,确实有了巨大发展,这也使得建立市场的法治基础变得更重要。
作者是是中国经济学者、财经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