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下的“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议题,日本内阁做出最新表态称,已向WTO通报加入MPIA的意向,对此中国、欧盟等MPIA的倡导与发起方表示积极欢迎,毕竟对于MPIA而言,“朋友圈”的不断扩围,无疑可以为冷冻多年的WTO争端解决机制尽快复活升温加热。
被视为“经济联合国”的WTO目前吸纳了164个成员国,同时还有20多个成员正在排队准备加入。除了不断扩容外,WTO在过去28年的历史中还沉淀出制定国际多边贸易规则、组织多边贸易谈判和解决成员间贸易争端的三大核心职能。其中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DSB)截至目前,圆满化解了成员间近600宗贸易纠纷风险,有效地维护国际贸易环境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DSB伴随着WTO的成立而创建,对贸易争端的解决实行双审制度,即第一审为专家组的初审判决;第二审是常设机构,负责终审判决。负责一审的专家组一般由三名组成,他们从一份常备的符合资格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取,而负责终审的上诉机构也至少由三名法官组成,组员只能来自DSB的常设法官。另外,DSB上诉机构一般常设七名法官席位,每名法官一届任期为四年,可以连任一届;而且DSB常设法官遴选执行协商一致原则,即只有所有成员国全部同意,遴选结果才算有效。在遇到有上诉机构法官空缺时,则由成员国通过协商一致方式补选。
不同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的争端解决机制实行“一致同意原则”,WTO下的DSB执行的是“反向一致原则”,前者必须利益相关方的所有人都同意,只要一方反对就会令判决结果不通过;后者则是只要有一方赞成,判决结果就可通过。现实生活中,提出请求的一方或者胜诉方,都会赞成保障自己诉讼主张与权利实现的判决报告,所以使得DSB的终审判决能够自动快捷地执行。上诉机构由此赢得“WTO皇冠上的明珠”的美誉。
进一步观察发现,自从DSB创建以来,借此解决贸易纠纷的WTO成员中,既有发达国家(占比为58%),也有发展中国家(占比为42%),164个WTO成员无论国家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都可以平等地以申诉方或者被申请人身份,参与到DSB的诉讼中来;并且DSB还长出了“牙齿”,即对拒不执行终审判决的一方,DSB可以授权另一方进行报复。与单边主义措施不同,这种报复具有法律上的合规性和道义上的正当性,符合多边主义的原则和精神。
MPIA未获WTO成员充分认可
然而,从2017年上诉机构七名法官里先后有三人任期结束,到次年毛里求斯籍法官第二期任命未获得全部通过,再到2019年的两名法官的任期届满以及2020年最后一名法官的期满卸任,期间由于美国的单方面阻挠与否定,DSB上诉机构新法官的遴选程序始终没有如期启动。截至目前,美国已经63次否定了程序。按照要求,至少有三名法官参与的终审报告,才被视为有效,但其实到2019年下半年,上诉机构仅存一名法官,意味着DSB上诉机构的停摆,实际已经持续了三年多的时间。
问题是,DSB上诉机构停摆期间,国际贸易领域摩擦纠纷仍不停发生,许多案件被诉诸到DSB的专家组,专家组也按时拿出初裁报告,但接下来上诉的一方却诉诸无门,堆积成山的案件陷入死循环。为了避免因DSB上诉机构瘫痪,导致贸易冲突的激化与升级,欧盟、中国等21个世贸组织成员,在2020年4月共同发起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MPIA),运行近三年来,也产生了实质性成果。其中土耳其和欧盟的药品纠纷案,以及哥伦比亚和欧盟的冷冻薯条纠纷案,就是在MPIA的作用机制下获得成功解决。
不过,虽然MPIA向所有WTO成员开放,但三年时间过去了,新增成员只有四个,而且目前总共仅25个MPIA成员,只占WTO成员总数的15.2%,说明更多的WTO成员国对MPIA的信心并不充分,或者处于徘徊观望状态。另一方面,MPIA做出的判决效力只能对加入的成员有约束力,而不能得到非成员的认可,由此也说明MPIA的作用边界其实非常有限。
回过头去看,对于自己多次否定程序的解释,美国的说法是,DSB上诉机构专家存在“越权裁决”,若干个具体案件中未严格遵循WTO协定文本,侵犯了成员国特别是美国的规则主导权。不仅如此,美国认为DSB终审报告的咨询意见,纳入与争议事项无关的内容,上诉机构不恰当地赋予其报告以先例地位,这些都间接侵犯了WTO成员的缔约权。同时美国还指出,上诉机构法官存在“审理超期”以及“超期服役”等问题;并且强调,在这些关键问题没有解决之前,美国不会同意启动填补WTO上诉机构人员空缺的程序。
不容否认,DSB上诉机构及专家存在美国所说的一些缺陷,关键是时至今日,美国不仅没有就此拿出解决问题的只言片语,反而对任何他方建议持否定态度。由此也很难不让人想到,美国对DSB建设姿态的裂变与逆转,或者说对上诉机构法官的增补给予消极性阻挠,个中原因恐怕并不是自己所说的那么简单。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各主要经济体竞争力量的重构,以及国际贸易格局的重组,令原有传统大国所主导的世贸组织旧秩序,遭遇到动摇与冲击。这也许才是美国针对上诉机构屡屡添堵的真实原因。
WTO争端机制解决的主导权长期掌握在美国手中,只是最近10年来新兴经济体融入全球贸易体系的脚步不断加快,对国际贸易的增量贡献越来越大;并且随着自身实力的成长,也希望在WTO的治理与改革中,释放出自己的声音。这种基于贸易力量重构的话语权再分配,也超过美国预期,而且在很难完全左右这种变局的情况下,美国在策略上选择逼停DSB上诉机构以及久拖不决,希望达到渐次消耗对方声量的目的。
此外,WTO及其DSB一直在贯彻与维护着多边贸易主义规则,但近10年来,美国正在逐渐放弃自己原来倡导与坚持的多边贸易主义立场。于是国际社会非常清楚看到,世贸组织中三分之二的违规由美国引起,而在DSB就此做出公正、公平判决,且事实上必然令美国付出违规成本后,美国也越来越强烈感受到DSB已经不是可以完全利己的公共产品,并且由于无法估量与控制退出WTO后的风险,也不想简单放弃自己在WTO中的主角身份,美国于是选择干扰DSB上诉机构法官正常遴选程序这一相对保守的做法。
经过WTO成员的共同努力,第12届WTO部长级会议(MC12)达成的《MC12成果文件》,重点申明“各方承诺在2024年前拥有一个全体成员均可使用、充分和运转良好的争端解决机制”。但从历史上多次谈判实践看,部长会议设定的任务时限,很多都不能如期完成。因此同样不排除MC12关于DSB的重建出现流产的可能。而且DSB的重启与恢复难度可能要远超预期,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DSB甚至整个WTO对美国来说已经变得并不十分必要;相反,它被美国看成是国内政策工具的掣肘与制约力量,况且在DSB保持瘫痪的情况下,美国还能钻到更多的时机与占到许多的便利。
拿波及面广大的钢铝纠纷案为例,时任美国总统特朗普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对进口欧盟、中国、日本等地的钢铁和铝产品分别加征25%和10%的关税。被起诉后,DSB在去年底发布了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加征关税措施违反WTO规则,建议美国予以纠正。而且在今年初中国、挪威等五个成员在世贸组织专题会议上,强烈要求美国贯彻撤销进口钢铝产品加征关税的裁决,美国不但置之不理,反而向世贸组织上诉机构提出上诉,背后的动机与真实诉求,一目了然。
作者是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