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香港关爱队多元 莫成清一色

时间:2022-12-22 09:0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来源:香港《明报》

《明报》社评

香港特区政府提出成立“地区服务及关爱队伍”(关爱队),荃湾和南区率先试行,星期一(12月21日)起接受报名,申请团体须符合一系列规定,当中有关国家安全、队员没有刑事定罪纪录等条款,属于合理要求,无可厚非,然而申请及审核资格设限太严太紧,也有可能过度局限了不同民间团体参与机会,官方列明申请团体必须主办过特定类型支持政府或配合政策的活动,本身就很可能筛走一批有心人。关爱队最重要做到深入社区、照顾弱势、关心市民等工作,只要符合爱国爱港及守法等要求,越多人有机会参与越好。香港社会多元多样,18区关爱队需要反映这一多样性,申请团体流于清一色,并非好事。

港府出钱资助关爱队 力求物有所值兼公道

冠病疫情暴露特区政府缺乏地区动员力,无法及时兼高效组织抗疫,今年《施政报告》提出成立18区关爱队,一大目的正是要补地区动员能力之不足。根据港府文件,关爱队主要职能包括支援港府地区工作、关爱社区、协助救灾等紧急事务,官方会参考区议会小选区划分情况,每个小区设一支关爱队,每队八至12人,均为义工性质。港府会为每支关爱队,提供两年合计80万(港元,下同,约13万8600新元)至120万元资助,当区民政事务专员会按区内情况,设计关爱队工作,诸如支援长者及少数族裔,又或在一些有较多“三无大厦”的社区,协助小业主处理楼宇管理维修事宜等。

关爱队由港府主导,以服务为主,行政长官李家超早前表示,热爱香港、拥护《基本法》及守法是甄选关爱队的考虑之列,至于具体申请要求,随着荃湾和南区关爱队星期一率先接受报名而曝光:申请团体必须签署声明,承诺其雇员及成员不曾从事违反《港区国安法》或不利国家安全行为,负责人也要申报曾否与外地政治组织有联系;所有关爱队成员必须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没有刑事定罪纪录。根据官方公布的申请及审核准则,申请团体须于过往五年在区内参与举办不少于15项地区服务,兼且必须有下列其中两类支持或配合港府政策的活动,包括参与民政处所办的抗疫活动、庆回归、贺国庆,又或参与举办具规模的国情活动,例如国家主席七一讲话座谈会、“国家宪法日”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

港府为一支关爱队提供的资助,平均每月约为3万至5万元,有议员质疑金额太小,不足以应付地区工作,港府则重申,期望关爱队同时寻求其他资助。每支关爱队所获政府资助看似不多,然而单计南区和荃湾两区,关爱队共有30多支,两年资助合计便要3000万至4000万元,全港18区,涉款随时便要7、8亿元。但凡运用公帑,港府都有责任秉持两大原则,一是物有所值、符合成本效益,二是公平公道,不会厚此薄彼。

单论架构制度,区议会只属谘询架构,关爱队则是服务架构,两者确有不同,惟从功能角度,关爱队部分职能,诸如派发物资及关爱支援等,以往确是由区议员及其团队肩负。对区议员而言,选举是检验他们有否做好地区工作的指标。相比之下,关爱队有否克尽己责,基本上就是由港府把关。根据官方构思,各区民政专员会按社区需要,为关爱队制订关键绩效指标(KPI),例如家访次数等,各队伍须定期交报告,由民政专员检视,若不达标可提早解约。关爱队能够起到多少作用,官方衡工量值是否严谨认真,KPI是否恰当合适,将有决定性的影响。

关爱队的设立,相当于政府出钱资助一些团体做地区工作,当中不仅涉及公帑,更涉及政治资源分配。由于关爱队员有很多机会接触居民,不排除有些人欲藉参与关爱队,在社区经营人脉网络,为选举铺路。港府成立关爱队,要避免令人有政治酬庸的印象,由申请、遴选、运作到监督,都应该力求开放与透明,越多民间团体和个人有机会参与,效果越好。这几年香港政治环境出现重大转折,关爱队申请团体及参与者必须爱国爱港、效忠特区、拥护基本法,乃是合理要求,然而只要符合国安及守法要求,具体申请资格及审批准则,其实可以宽松一些,以免将不少有心服务社区的民间团体和个人,不必要地拒诸门外。

兼顾香港社会多元 审批准则不应太紧

香港是多元社会,很多居民组织、自发团队以至教会等,都有多年从事社区服务的经验,它们未必很政治化,以往没有办过庆回归、贺国庆又或国情研习班,也不等于他们不爱国不爱港。现在港府提出的申请审批准则,有关过去五年必须办过至少两类支持或配合港府政策的活动,游戏规则偏紧偏严,无可避免令很多团体失去参与机会。倘若能够通过审批的申请团体,过度集中于某一层面,同质性太高,未必有利关爱队在社区发挥作用,物以类聚效应,甚至可能影响到服务的全面性。中央再三强调,落实爱国者治港,不等于搞清一色。关爱队的构成,也应本着这一原则,尽量兼顾社会多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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