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室成员力图证明自己不是国家蛀虫,也无“本尊天生就是王位继承者”的轻慢和娇纵,而是战战兢兢地保持谦卑,服务人群。实际上,英女王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的权力,但无论哪一项,她从来都没有使用过。女王对权力的克制超乎想象。
伦敦桥垮了,摇摇晃晃的剧烈震荡后剩下的便是忐忑。二战结束冷战犹存的风雨飘摇间,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引领的70年和平,更多是象征意义大于实质意义。未来会怎样?不安的因素多了一层惶恐和疑虑。战争还是和平?世界还会相安太平吗?
就如莎士比亚的拷问: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
《大宪章》迫使英王向贵族妥协,之后的400年内,《权利法案》的出台进一步保障议会权力,英国资产阶级向新贵族靠拢。再不久,资本家向平民伸出橄榄枝,从容地渡过工业革命难关。国家整体现状循序渐进地改变。首先,有了法治的地位,私人财产获得保护;其次,社会规则形成王在法下,依法行事,有限政府的功能是保障而不是去侵害人们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既不能有丝毫越位,也不能有半点缺位,否则都会受到社会和公众的质疑,寻租行为几乎不可能。宪政机制使政府对宪政秩序的承诺变得可信。
不得不说反面教材法国,试图通过暴力、跳跃、革命的道路演绎一个个血淋淋的理想。偏爱革命的罗兰夫人(Jeanne Marie Roland)临上断头台前疾呼:“自由啊!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而行!”法国大革命三年内被斩首的多达7万人,有的是无辜者,有的正是对社会不公正强烈不满的革命者本身。
生存还是毁灭?改革还是革命?同时期的英国无疑生存下来,而且生存得极好。
无论好的坏的,都会被筛选,而好的却永远长存。事实胜于雄辩。
共和联邦成员国总数刚刚从今年6月25日前,由54个增加为56个。共和联邦脱胎于殖民时期的大英帝国,目前成员国横跨非洲、亚洲、欧洲和美洲,覆盖全球三分之一人口。56个追随者,追随着她的精神、制度,钦羡其文明与民主。大多前殖民国对宗主国的爱戴超越其民族和文化。提及那段历史,56国与有荣焉,可谓大英不死,精神永存,爱大英更爱大英文化。
纵然民主制度不完美,但从下至上的奉行个体职责和使命是全民共识。一个历史真相是:二战敦刻尔克大救援,把33万余名联军官兵撤到英国,为日后反攻乃至战胜德国法西斯保留了力量。英国人以驳船、拖船、货船、客轮、渔船、汽艇乃至私人游艇,纷纷出海参加运送联军的行动。不是声嘶力竭的躁动,没有煽情的表演,英国人的保守和矜持在于默默谨记“多给谁,就向谁多要”的训词,履行社会契约,强调爱与奉献,责任与义务,自律与秩序。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对慈善事业进行立法的国家。1601年,由英女王伊丽莎白一世下令颁布的《慈善用途法》在英格兰诞生,是世界上首次明确针对民间公益事业的立法。这部法律成为对公益事业法律解释的最原始依据,奠定其后400年近现代英国形成完整慈善法律体系的基础。
圣约翰救伤队是起源于英国的国际性慈善救援组织,设有圣约翰救伤队负责急救的工作,在英国多个殖民地设立分部。英国也诞生童子军,向青少年提供他们在生理、心理和精神上的支持,培养出健全的公民,保守估计全世界约有2亿5000多万名童子军。
英国是世界上国民参与慈善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可谓“全民参与”,慈善文化深入人心。良好的群众基础为非营利机构提供了发展的沃土,红十字会也不例外。英国6700多万人口中,红十字会正式注册的志愿者就将近3万人,另有不计其数的“临时志愿者”,活跃于红会的各种公益和救援项目中。英国红十字会的触角延伸至全球188个国家和地区,每当战争和重大灾难发生,红会总能在第一时间快速作出反应,并长期致力于第三世界国家的人道援助。
掌权者心领神会权力来自上帝,滥权造次必不得民心。查尔斯三世登基时开宗明义直言,国会是英国民主得以生存和呼吸的重要工具。曾经是王子的查尔斯除了承担王室职责,还有为人所知的园艺爱好,是英国最成功的画家之一,自认是“狂热的业余爱好者”。
作为英国第一位取得学士学位的王储,他热爱古典文学和音乐,精通历史、考古和人类学。另一方面,他成立的威尔士亲王基金,为一些无法得到主流财经机构援助的组织、公司或个人(如艺术家)提供贷款和援助,同时也为英国各地的失业人士提供再培训和求职的机会。
王室成员力图证明自己不是国家蛀虫,也无“本尊天生就是王位继承者”的轻慢和娇纵,而是战战兢兢地保持谦卑,服务人群。实际上,英女王在法律上仍具有一定的权力,如:宣战权、任免首相权、警告权和法律否决权,但无论哪一项,她从来都没有使用过。女王对权力的克制超乎想象。
驾驭权力,既要掌控,又不失控,意识到自己拥有上天赋予的生存权,也就是意识到生存本身。生存还是毁灭?常常就在一念间,自我膨胀得越大,毁灭越快。人如此,国亦然。
(作者是中国厦门理工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