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市一家电影院因虚报瞒报春节档电影销售收入、“偷票房”8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5万新元),被当地执法部门处以罚没14万元。该影院负责人称,“偷票房”是因为之前影院受疫情影响经营不太好,想趁着春节档多赚点钱。
据澎湃新闻星期一(4月10日)报道,浙江台州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今年1月对多家影院开展执法检查时,在该影院发现了票房异常。
执法部门相关人士说,该影院票房销售收入账面数据与上报国家专资办的数据不一致,前者比后者多了很多,可能存在虚报瞒报电影销售收入的行为。
温岭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此事立案调查发现,今年1月22日至23日,该影院实际销售数据为售票1万1125张、总票价38万9595元;而上报到国家专资办的数据为观影6361人次,票房22万2855元;即共计瞒报观影4764张、票价16万6740元,影院违法所得8万余元。
影院负责人称,之前影院受疫情影响经营不太好,“想趁着春节档多赚点钱,所以才这样做。”他还说,影院是找来了技术人员,利用技术手段对后台数据进行了更改,以此来“偷票房”。
对于该影院上述行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8万余元、处以罚款6万余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