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件公安定性属正当防卫(2)

时间:2018-09-02 07: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周浩指出,司法实践中,只要发生死伤结果,往往被认定为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只有退避不还手,在无路可退之下被迫还击,并且手段还要十分克制,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社会学家胡星斗教授接受《联合早报》访

周浩指出,司法实践中,只要发生死伤结果,往往被认定为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只有退避不还手,在无路可退之下被迫还击,并且手段还要十分克制,才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社会学家胡星斗教授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反杀案”引起民众高度关注,舆论也几乎一边倒力挺于海明,凸显普通民众对基层恶霸猖獗却又无力反抗的无奈和愤怒。民众担心,司法若不给防卫者撑腰,恶人未来将更肆无忌惮。

此案中,肇事者刘海龙违反交通法在先,不仅不道歉,还亮刀威胁人,被公认行径恶劣。此外,他还被曝出在2001年至2014年期间至少五次被捕,刑期累计长达九年半,更引起许多民众对他的反感。

胡星斗说:“司法一定要捍卫公平正义,保护弱势群体的权利。如果司法被用于阻碍民众的合理反抗,时间久了,司法和政府的公信力将大打折扣。”

《人民日报海外版》微信公众号“侠客岛”前晚也发表文章提醒,舆情汹涌背后,是个体无力感的集中爆发。这种无力感一旦蔓延开来,会放大和传染,人们的不安全感会上升,而应激反应的一个结果,就是兽性斗争。

文章呼吁:“要让无力者有力,司法就得给个明确说法。”

警方澄清死者与天安社没关系

“反杀案”牵出“龙哥”刘海龙,与带有黑社会色彩的“天安社”社团的关系。昆山警方澄清,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当局也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

刘海龙被反杀后,有网民挖出满身文身的“龙哥”的照片,并对比网红团体天安社2016年在快手平台上的合影,称其中一人疑似刘海龙。有人质疑天安社这个明显涉黑涉恶团伙,为什么没被警方剿灭,背后是否存在“保护伞”?

不过有官媒澄清,天安社不是一般意义的黑社会团体,而只是一群喜欢在快手上玩cosplay(角色扮演)扮古惑仔的人,成员多为满身文身的彪形大汉、身上一般刺有“天安永某”的文身。他们多数都有自己的生意,彼此形成“兄弟商会”,相互照应。

昆山市公安局昨天说,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

不过《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发表文章表示,天安社确实也涉及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该社团早在去年3月就已被北京警方打掉。目前仅剩该社“非常渺小的小喽啰”还在继续运营。

文章也澄清,刘海龙确实于2001年在北京因盗窃罪被逮捕,但当时还没有快手,刘海龙不可能是天安社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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