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反杀”案件公安定性属正当防卫

时间:2018-09-02 07: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监控录像显示,原本被攻击的于海明(前左)反过来夺刀,转而把刘海龙(前右)砍倒在地。(互联网) 江苏昆山市这起反杀案引爆中国舆论对于正当防卫的讨论,昆山市公安局昨午通报,原防卫者于海



监控录像显示,原本被攻击的于海明(前左)反过来夺刀,转而把刘海龙(前右)砍倒在地。(互联网)

江苏昆山市这起“反杀案”引爆中国舆论对于“正当防卫”的讨论,昆山市公安局昨午通报,原防卫者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撤销其案。

中国江苏昆山市上周发生“反杀案”,两名男子因行车冲突大打出手,其中一人亮刀砍人,不料被砍者成功抢刀,在挣扎过程中反杀对方,导致原持刀者不治身亡,原防卫者则被捕。

“反杀案”引爆中国舆论对于“正当防卫”的讨论,昆山市公安局昨午通报,原防卫者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撤销其案。

分析指出,“反杀案”虽然以令人满意的结局收场,但中国现有司法制度仍对大部分正当防卫案件要求过于严苛,一般发生死伤结果的都会以“防卫过当”论之。学者警告,面对黑恶势力,普通民众往往无力对抗,而如果他们的正当自卫行为经常被判定为违法,可能会损害民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

“反杀案”发生在上月27日晚,监控录像显示,一辆宝马轿车在十字路口右转准备进入非机动车道,疑似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引发双方肢体冲突。宝马车主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刀连续击打电动车主于海明,过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捅刺腹部与砍击。刘海龙身受重伤,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于海明则没有生命危险。据当地警方通报,于海明当天被逮捕进行调查。

于海明被捕引发舆论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巨大争议。大多民众认为,于海明当下只求自保,无法真正判断防卫的“正当限度”。评论担忧中国司法制度向来对正当防卫采取保守立场,这对于海明相当不利。

不过,昆山市公安局昨天通报调查结果说,刘海龙的行为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行凶”,司法实践中,不能苛求防卫人在应急反应情况下作出理性判断,更不能以防卫人遭受实际伤害为前提,而要根据现场具体情景及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进行判断。

公安决定符合舆论期望不少人点赞

通报说,于海明夺刀后砍击刘海龙,随后又到宝马轿车搜寻刘海龙手机,防止对方纠集人员报复,这符合正当防卫的意图。公安机关决定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

公安机关的决定符合舆论的期望,得到不少人点赞。有人指出,“于海明案”加上之前的“于欢故意伤人案”,证明中国的执法、司法制度对正当防卫的认知日趋成熟。

两年前,山东一企业主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被暴力催债,于欢不堪目睹母亲受辱,用水果刀捅伤四名催债人,导致一人死亡。山东聊城中级法院去年2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去年6月二审改判于欢有期徒刑五年。案件中,“正当防卫”成为争议焦点。

最高法今年6月发布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例就提到于欢案,并说判断正当防卫也应符合社会公平正义观念。

不过有分析指,“于欢案”“于海明案”只是舆论压力下的小胜利,目前绝大部分类似案件仍以案情防卫过当来判刑。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在《财经》杂志撰文警告,正当防卫有成为“僵尸条款”的趋势。有研究人员从裁判文书网调取226份案件判决书发现,只有6%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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