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中犯人诈骗女子百万 狱警配合捞好处(3)

时间:2018-04-02 09:2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被关禁闭期间又施诈骗 2013年11月12日,牡丹江监狱与王彩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之后,监狱陆续退还给王彩娥50万元。该协议书显示,涉事的违纪民警已被检察院及监狱纪委分别进行了处理,因王彩娥要求监狱赔偿,经协商

被关禁闭期间又施诈骗

2013年11月12日,牡丹江监狱与王彩娥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之后,监狱陆续退还给王彩娥50万元。该协议书显示,涉事的违纪民警已被检察院及监狱纪委分别进行了处理,因王彩娥要求监狱赔偿,经协商,牡丹江监狱将民警上交的50万元违纪款分期交付给王彩娥。

王彩娥(化名)与牡丹江监狱在案发后就补偿一事签订的协议。澎湃新闻记者 陈雷柱 图

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牡丹江监狱在2013年11月30日前付给王彩娥35万元,剩余的15万元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要求王彩娥不得再向监狱提出任何要求,不得再追究监狱及民警的行政和刑事责任,如有违反,应无条件返还上述50万元。

王彩娥本以为,这份协议将会是这起案件的终点。但2015年4月前后,她又接到了张某的电话称,能帮她要回此前损失的钱。王彩娥说,在接到这个电话之前,她已被身上的巨额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也因此一直孤身一人,没能再婚。听到张某称能把钱从“黑彩”老板那里要回来,她心中燃起一丝希望,再次相信了张某,并在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陆续为张某汇去了数十万元,具体金额她已记不清了。但最终证实,这又是一场骗局,“第二次诈骗手段与前一次如出一辙”。

据纪某称,第二次案发时,张某单独关押在禁闭室,“这次她除了骗王彩娥之外,还骗禁闭室的犯人说,有关系能给他们办减刑,让犯人家属给他汇了钱”。

这次事件发生后,牡丹江监狱又有一名狱警被起诉。值得一提的是,第二起诈骗案案发后,前述狱警纪某又在2016年11月被牡南地区检察院追诉一项新的罪名。起诉书称,纪某违反工作职责为罪犯张某购买“黑彩”,并提供银行账户给张某使用,致使张某在监管期间对王彩娥实施诈骗,造成经济损失,应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指控,2018年2月1日,纪某被牡丹江中院二审裁定维持一审有期徒刑2年,缓期2年执行的判决。

二审判决书显示,张某对王彩娥实施诈骗共计3884000元,案发前张某退还王彩娥1513000元,牡丹江监狱从收缴的违纪款及狱警退缴的钱款中,共支付王彩娥补偿款900000元,案件对王彩娥造成经济损失1471000元。

王彩娥说,尽管张某及监狱涉事的狱警目前都已被追究责任,但她因这两起诈骗案造成的损失始终没法堵上,这些年她一直都在躲债与追债中煎熬。张某在狱中服刑期间屡屡对外实施诈骗,也让王彩娥质疑牡丹江监狱的管理存在缺失。

3月30日,牡丹江监狱相关负责人表示,张某在狱中对外实施诈骗期间,确实有狱警参与案件,“第一次诈骗过后,我们曾在内部展开调查,后来移交给检察机关,起诉涉案狱警。因涉张某诈骗案,前后共有5名狱警被起诉,其中4人已审理终结,另有部分狱警被内部处分”。

该负责人称,2009年张某对外实施诈骗后,一直被隔离审查,单独关押在禁闭室内。但对于张某被隔离审查期间如何能通过手机再次对外实施诈骗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系管理漏洞造成”,并未介绍详情,“第一次诈骗案发后,我们曾向受害人退回50万元,新近发生的这一起诈骗案,目前涉事的一名狱警已经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监狱也已经将受害人的损失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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