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房地产税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

时间:2017-12-22 10:4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怎么落实?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意思是以后新开征的税种,要先立法再开征。 二是已经开征的这些老税种,要抓紧立法。文中的这句话比较长,是这么说的: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

怎么落实?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新开征税种,一律由法律进行规范”,意思是以后新开征的税种,要先立法再开征。

二是已经开征的这些“老税种”,要抓紧立法。文中的这句话比较长,是这么说的:按照党中央审议通过的《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现行由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的税种上升为由法律规范,同时废止有关税收条例。那什么时候能做到?文中又给了个时间表:力争在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您看清楚,这个时间表说的是第二种情况,指的是还没上升到法律的“老税种”,跟新开征税种没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的理解,我们还可以再反证一下。新开征税种有哪些?什么时候要设立新税种?这个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而定。有的新税种是否开征,也许2030年才能定下来,那怎么在2019年完成立法?不成立啊!

打个比方,假如30年以后我国开征遗产税(这里是假如,请不要听风就是雨),那么这个新税种在开征前,要先完成立法。但并不是说,这个新税种的立法要在2019年完成!

同理,房地产税是新税种,它要开征的话,就不能走“行政条例批准”的老路,必须要完成立法后再开征。这个原则,文章中前面一段话也有表达: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分析了一大堆,得出的主要结论是:文章是系列署名文章中的一篇,发表的时间节点没有“深意”,2019年完成全部立法程序,不是指房地产税立法。

房地产税立法,需要“七步走”

新税种开征不是“拍脑袋”,需要走全套的法律程序。那么,房地产税立法,程序应该怎么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给出了权威“答案”。开征一个新税种一般程序是:

第一步,法律草案起草。法律草案既可以由全国人大有关部门起草,也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起草,还可以委托专家起草。

第二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起草完成后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的环保税法草案、烟叶税法草案就是这样做的。

第三步,征求意见后,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务会。

第四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一般要经过三审,也称为三读。有的法案一审丶二审通过了,有的法案经过五审六审都有,如物权法经过六审。

第五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案,一审、二审后还要公开征求意见。

第六步,在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表决前还要经过专家对某一方案评审会。评审会通过后,才能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全国人大表决。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

第七步,表决通过后才付诸实施。

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走到了哪一步?答案是:正处在第一步起草阶段。第二步和第五步,都包括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仓促出台的可能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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