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是东安县法院近期第二次成为舆论焦点。此前的11月5日左右,一段法官在开庭过程中伏案沉睡的视频流传网络,有微博举报称视频中法官为东安县法院法官魏凯扬,其在开庭时醉酒导致休庭。
在11月11日的通报中,永州中院对法官醉酒一事也作了回应。永州中院称,经查,2017年8月22日中午,东安县法院芦洪市法庭副庭长魏凯扬,应同学杨某某邀请,陪同从广州回东安的同学邓某某、唐某饮酒,导致下午开庭不能正常进行而休庭,违反了工作纪律,损害了法官形象,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东安县法院决定对魏凯扬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东安县法院审判员、芦洪市法庭副庭长职务,报请县委同意调离法院系统。
永州中院表示,魏凯扬违纪案的发生,反映出东安县法院党组在履行“两个责任”中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经永州中院党组和东安县委常委会分别研究,责令东安县法院党组向永州中院党组和东安县委写出深刻检讨,并在全市法院和全县进行通报;由县纪委对县法院分管领导吴丽红进行诫勉谈话。报请市纪委同意,由永州中院党组对东安县法院院长蒋江陵进行诫勉谈话。
“东安县法院接连发生工作严重差错和违纪的人与事,暴露出管理不严、监督不力、纪律作风松懈,教训十分深刻。我们向社会各界诚恳致歉,诚挚接受批评,一定举一反三,认真整改。”永州中院称,将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