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官当庭醉酒 文书多处出错被处分

时间:2017-11-14 17:2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湖南东安县法院一份300余字裁判文书出现七处错误,审判长被严重警告;另一法官因醉酒导致休庭,被提请免职 原图继此前一名法官在开庭时醉酒导致休庭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法院因今年4月作出的

湖南东安县法院一份300余字裁判文书出现七处错误,审判长被严重警告;另一法官因醉酒导致休庭,被提请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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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继此前一名法官在开庭时醉酒导致休庭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法院因今年4月作出的一纸执行裁定书再次引发舆论关注。图/视觉中国

继此前一名法官在开庭时醉酒导致休庭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法院(下称东安县法院)因今年4月作出的一纸执行裁定书再次引发舆论关注。该裁定书仅有一页纸、短短数百字,却出现了多处文字错误,甚至将当事人的姓名、性别、所在地地名等写错。目前该案审判长、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人员均已被处分。

中国裁判文书网信息显示,该执行裁定书是2017年4月14日作出的,主要内容是东安县法院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查证。因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在指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财产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进行。东安县法院对此作出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但就是这样一份内容简单、全文仅300多字的执行裁定书,却一共出现了七处文字错误。其中,两名被执行人的姓名多次写错,前后不一致;一位被执行人的性别“女”写成“吕”;当事人住址所在的东安县写成“东这县”。

该执行裁定书的落款是审判长李洪涛,助理审判员邓祥智、杨利云,书记员 蒋小波。东安县法院网站显示,该案审判长李洪涛为东安县法院执行局局长。财新记者拨打李洪涛的电话,李洪涛以“自己正在扶贫,相关情况请询问东安法院”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此后其电话一直未能再次接通。财新记者多次拨打东安县法院新闻发言人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该裁判文书因多次文字错误引发关注后,作为上级法院的永州市中级法院(下称永州中院)11月11日发出通报称:永州中法院党组指派监察室联合东安县纪委、东安县法院监察室进行了调查。经查,东安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洪涛,在担任刘某某与彭某某、严某借款纠纷执行案的审判长过程中,文书审查把关不严,导致执行裁定书出现七处错误。李洪涛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东安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洪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东安县法院研究决定,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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