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郭文贵等人贿赂 中央纪委副局“内鬼”孟会青被判十二年(3)

时间:2017-06-09 10:3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插手地方 除接受郭文贵贿赂外,在北京市二中院认定的孟会青655.98万元受贿额中,还有吉林、广西、河北等三地商人的贿赂。孟会青接受上述商人的请托和贿赂,为其在人事调整、工程承揽和举报官员等方面提供便利。 其

  插手地方

  除接受郭文贵贿赂外,在北京市二中院认定的孟会青655.98万元受贿额中,还有吉林、广西、河北等三地商人的贿赂。孟会青接受上述商人的请托和贿赂,为其在人事调整、工程承揽和举报官员等方面提供便利。

  其中,法院认定的最早的一笔行贿在2002年左右。孟会青以中纪委八室三处副处长的身份,收受八室联系地区广西的相关商人杨某贿赂,为时任南宁市地税局局长储某的职务安排向有关人员打招呼。

  据杨某的证言,他和孟会青相识多年。因在南宁做生意认识时任南宁市地税局长储某,2002年下半年,储某向孟会青表示,时任自治区地税局局长韦某对其意见很大,检察、纪检等单位在查储某的有关问题,储某感觉到压力很大,杨某表示可以帮助储某到北京找人协调。孟会青所在中纪委八室负责联系广西等地,杨某找到孟会青,孟会青与储某见面并答应帮忙。在杨某安排下,孟会青见到时任广西自治区地税局党委书记,希望其多关照储某。

  此后,孟会青向杨某索贿人民币17万元。据孟会青妻子的证言,2003年7月,孟会青单位分配的房子需要交购房款。孟会青说可以找杨某要点钱。之后的一天,孟会青回家时带回来17万元,说是杨某给的。

  据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定,2011年至2013年间,孟会青收受吉林一吴姓商人为其购买的价值30.23万元的大众CC轿车一辆。据该商人介绍,2009年左右,其经人介绍结识孟会青,后交往密切。2011年三四月份,孟会青和其吃饭时表示自己快要离婚了,让该商人给买一台车,后孟会青表示要买大众CC轿车。

  送车之后的2013年,该吴姓商人为帮朋友尽快启动承揽的长春一棚改项目找到孟会青,孟会青答应找人看能否帮忙。后孟会青表示这事办不成。该吴姓商人表示,之所以出钱给孟会青买车,是因为孟会青是中纪委的领导,有一定职权,可以帮其联系一些关系,在很多方面给其帮助,其想跟孟维持好关系。

  此外,在2011年至2014年间,孟会青在监察部原六室综合处处长任上,接受河北一开发商的贿赂,请孟会青帮忙安排地方纪委领导接待其举报河北新乐市一领导。孟会青多次收受该开发商以过年礼金名义给予的贿赂共计15万元。

  该开发商表示,给孟会青送钱,主要是感谢孟会青帮其处理新乐房产开发项目的问题,另外孟会青是中纪委的处长,以后遇到什么情况或困难,孟能帮说上话、找关系,肯定能有不少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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