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郭文贵等人贿赂 中央纪委副局“内鬼”孟会青被判十二年(2)

时间:2017-06-09 10:3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查处焦作公安局副局长 天津事毕后迎来了短暂的风平浪静。但到2009年,天津华泰资产的另一关键人河南商人谢建升出现。 据财新网之前的报道,早在赵云安使用虚假印章和伪造法人签字取得股权之前,银邦伟业、天津华泰

 

  查处焦作公安局副局长

  天津事毕后迎来了短暂的风平浪静。但到2009年,天津华泰资产的另一关键人河南商人谢建升出现。

  据财新网之前的报道,早在赵云安使用虚假印章和伪造法人签字取得股权之前,银邦伟业、天津华泰等公司已经被郑介甫抵押给了谢建升。谢建升和郑介甫均告诉财新记者,当时郑介甫在购买俄罗斯“基辅号”航空母舰后,需要向对方支付1600万美元的中介费,但资金不足,故向谢建升借款1100万美元。2006年8月,谢建升以焦作凯莱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名义与郑介甫签订了1100万美元的借款合同。合同商定,以天津华泰的股份质押给焦作凯莱大酒店,期限为3-5年。具体操作方式,是将持有“津滨发展”股票的天津华泰放在北京凌云名下,而将控股北京凌云的银邦伟业质押给谢建升。

  2009年,谢建升在得知天津华泰被转给郭文贵后,前往澳大利亚找到了郑介甫,郑介甫将原来质押的银邦伟业转给谢建升。谢建升告诉财新记者,他回国后查看原本属于银邦伟业的天津华泰相关账目,发现公司已被掏空。

  谢建升曾先后找到郑介甫、赵云安、郭文贵和曲龙等人讨要,但谈判无果,甚至爆发冲突。2012年8月,谢建升以合同诈骗向焦作市公安局报案,并获得公安部对案件办理的批示。焦作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赵云安被抓捕,郭文贵则逃往海外。

  赵云安等人归案后,郭文贵即开始积极谋划反击。其中,时任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绍政成为郭文贵、孟会青等人“重点关注”的对象。

  判决书引用的郭文贵哥哥的证言显示,郭文贵公司法务人员形成了一份名为《关于焦作公安局内外勾结、贪腐受贿、立假案、办假案的举报材料》的举报材料,并通过孟会青向时任河南省政法委副书记李某递送。

  据李某的证言,2014年5月1日左右,孟会青给其打电话询问是否收到一个反映政法干警的信件。彼时,孟会青正参加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河南省的巡视工作。他以中央巡视组之名,通过河南省纪委,向焦作递交了反应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绍政的相关材料。

  据焦作市纪委的证据显示,2014年7月21日,河南省纪委将巡视组转来的反映王绍政有关问题的两份举报信转给焦作市纪委,并附巡视组对举报材料的签批信笺,孟会青在该信笺上批注“报巡视组领导阅示”。除递交相关文件外,孟会青还与时任焦作市纪委书记打招呼。据时任焦作纪委书记的证言,在对王绍政案件初查后不久,孟会青给了其一份材料,并说是巡视组领导关注的问题。

  2014年9月30日,负责谢建升案的专案组组长、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王绍政涉嫌受贿遭到调查,谢建升也因涉嫌行贿王绍政遭到通缉,不得不逃往海外。

  收受郭文贵贿赂近600万

  除赵云安案件外,孟会青还与郭文贵不断插手其他案件。其中,郭文贵、孟会青曾接受时任北大方正集团总裁余丽的请托,参与了时任郑煤集团组织部长郭某被查一案,并积极为郭某说项。

  据北京市二中院的判决书,2013年底,北大方正总裁余丽找到郭文贵,表示其熟人郑煤集团组织部长郭某被河南省纪委叫去谈话了,余丽表示,不希望郭某出事。并请郭文贵帮忙打听情况,“看能不能帮忙帮忙找人把郭某放了。”

  此后,在郭文贵的安排下,2013年年底的一天晚上,余丽和时任北大方正CEO李友前往盘古七星酒店与孟会青吃饭。据在场的郭文贵的哥哥表示,余丽向孟会青提起郭某的案子,并请孟会青帮忙打听案情,询问能否将郭某释放。郭文贵也向孟会青表示,余丽的事就是他的事,让孟会青一定要帮忙。

  据余丽、李友等人证言,在酒桌上,孟会青酒喝的有点多。孟会青当场给办理该案的河南省纪委常委张某打电话,向张某了解案情并要求张某关照一下郭某。一边打电话,孟会青一边将张某的话复述给郭文贵、余丽等人。

  据张某证言,第二天,孟会青又向张某去电,“说自己昨天喝多了,又简单问了一下郭某的案子,并说他帮朋友问问,郭某的案子该咋办咋办。”

  在上述三件事中,孟会青的积极帮忙,获得了郭文贵的大笔利益回报。据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定,200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孟会青利用在中纪委等的职务便利,接受郭文贵的请托,先后在上述案件中打招呼、批办举报材料,孟会青多次收受郭文贵给予的现金人民币572万元,通过低价租房的方式受贿21.75万元。

  其中,第一笔是郭文贵以提供资金给孟会青购买在金泉广场两套房子的形式行贿272万元。具体操作是,2009年前后,孟会青的妻子看中了金泉家园的房子,孟会青表示是郭文贵开发的项目,后孟妻交了4万元诚意金订房。郭文贵对孟会青妻子表示,让其选两套房,其余不用再管。

  据孟会青妻子的证言,2011年1月的某天,孟会青让其去办房子手续,并表示不用带钱,直接到郭文贵办公室找郭就行。第二天,孟妻在盘古郭文贵的办公室中见到郭,在双方交谈时,一名工作人员提两个手提袋进来,郭文贵表示:这是为其准备的。在郭文贵的安排下,孟妻前往售楼处付款。据售楼处工作人员清点,两个袋子的现金合计人民135万元,作为一半的房款先行支付,尾款137万元由孟妻李某后续支付。

  此后,孟会青和李某离婚,该笔137万元后续购房款由孟会青支付给李某。据判决书显示,孟会青先是通过两个朋友借钱支付给前妻,然后再一次接受郭文贵的贿赂。

  第二笔行贿依旧是现金形式。据郭文贵司机王某的证言:2012年四五月份左右,郭文贵把其叫到他在盘古大厦顶层的办公室,给其一个牛皮纸箱子,让给孟会青送去。郭文贵跟他说了里面装的是钱,让路上注意安全,他看这个箱子应该能装下一二百万元的样子。王某和孟会青约好在金泉小区门口见面,把装钱的纸箱子从后备箱里拿出来放到孟的后备箱里,孟没说什么就开车走了。

  而早在2011年年初,郭文贵就曾让司机王某给孟会青一次性送了300万现金。方式相同,即郭文贵将一个很大的“黄色牛皮纸箱”交给司机让其送至孟会青家,王某开车到孟会青新风街家的楼下,和孟一起把大纸箱子搬到孟家客厅。

  除大笔送钱外,据北京市二中院审理认定,孟会青还在郭文贵开发的金泉家园以低价租房的方式收受郭文贵贿赂。判决书指称,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孟会青在金泉家园借住,后于2014年1月双方签订租房合同,2014年房租合计为1.8万元的“友情价”。据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证明,该房屋2012年1月至2015年1月租金的市场价格为25.56万元,每年房租均价为8.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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