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也注意到,王岐山讲“广义政府”,这不是第一次了。一年前(即2016年)的年底,在会见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的时候,王岐山就讲了一次,“完善国家监督,就是要对包括党的机关和各类政府机关在内的广义政府进行监督。”这就是监督全覆盖,比如,巡视和纪检组派驻“不留死角”,也是在呼应“广义政府”。王岐山当时是作为纪委书记的身份而讲的“身份”话,同样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关注。
但正如王岐山在之后2017年3月“两会”的讲话所展示的,“广义政府”的意义远远超出了纪委系统,而涵盖了中国的整个政治制度。“广义政府”要解决的就是中国政治制度顶层设计问题,即党政关系问题。具体说来,较之80年代以来的改革,这里至少有两大方面的基本制度性变化。
第一,“广义政府”确立了“以党领政”的思路。“党政一体”是一个现实主义的概念,承认在中国的现实政治生活中,“党”与“政”根本不可分开的现实。既然现实分不开,就要走现实主义路线,另寻思路,那就是“党政一体”。这一新思路很快就体现在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党和国家的机构整合在一起改革,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
此前的改革都是政府部门的机构改革,党的机构改革从未提到议事日程。政府结构改革到了大部制改革已经走到了顶点,并且因为没有党的机构改革,也很难再走下去了。从这个视角来看,党政一体化的改革为真正的大部制改革提供了可能性。接下去的改革具有两个目标,一是实现“以党领政”原则,二是通过机构的整合提高治理效率。
第二,“内部三权”的分工合作体制。“党政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对那些接受了西方多党制概念的人来说很难理解,更难接受。自近代以来,包括孙中山先生在内的很多政治和知识精英,希望确立西方式的“三权分立”制度。孙中山本人确立的“五权宪法”就是把西方的三权和中国传统两权(即考试权和监察权)整合在一起。
从台湾的经验来看,一旦实行了西方“三权分立”制度,中国传统两权边缘化,起不了任何有意义的作用。台湾的现状就是这样。中国的现实是,因为中共是唯一的执政党,并且不存在任何反对党,因此一个国家只能出现一个政治过程。在西方多党制下,同时存在几个政治过程,执政党有自己的政治过程,反对党也有自己的政治过程,政治就是以一个政治过程替代另一个政治过程。
在中国,随着监察权的正式到位,已经形成了党内三权分工合作的制度,即决策权、执行权和监察权。这意味着,尽管国家只有一个政治过程,但这个政治过程分成前后三段,或者说把一个权力行使过程根据时间先后分成三个阶段。
就中国机构来说,决策权包括中央委员会、全国人大、政协、社会组织等,执行权包括国务院、公检法等,而监察委履行监察权。“内部三权”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制衡”,但不会导致西方三权那样的制衡,出现权力瘫痪现象。同时,内部三权也可有效防止腐败,建立清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