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年
北京国台办说:“两岸开始进入制度之争。”
这句话,超越了“一国两制”。因为,倘若中共自信其体制的优越性可以确立,可以赢过台湾的制度,则何必再有“两制”?且这句话也超越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因为,若将这种“制度自信”延伸来说,显示了不再认为这只是一种“适合中国特色”的治理架构,而是一个可向世界提供新选择的“中国方案” 。
这就是中共标榜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如果三十年前出现这样话题,也许是一个笑话。但是,这却已是在世纪之交浮现的最严峻且无可讳避的一个人类文明大考验。尤其当人类衡量政经“制度”的标尺,显然已从“抽象理念价值”转移至“现实治理绩效”时,所谓“制度之争”内涵已告丕变。
法兰西斯.福山,是因见解反覆而获盛名的学者。在一九九○年代,苏东波出现,他发表“历史终结论”,并对“制度之争”作了宣判,判定了“民主自由”永恒战胜“共产专制”,历史因此宣告终结。后来,他又发现中共的治理方法有其效率上的优势,因此在他言下历史的发展与制度之争又好像尚未终结。又后来,中共十九大修宪,福山又说“对中国和世界都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但他并未因此重申“民主/自由”制度的绝对与永恒的优越性。
福山的反覆,就是“制度之争”的鲜活演示。另如汤马斯.佛里德曼说:“我希望美国能做一天的中国,一天就好”,说的也是美国“抽象理念价值”的耗弱,与中共“现实治理绩效”的强盛。这也是对“制度之争”的评价。
中共十九大后,制度自信飙升,认为中国的政经制度已经显然击败了西方的“失败的民主”。
失败的民主,这五个字,正是对西方主流意识的醍醐灌顶:你们不是说民主很优越吗?但是,你们看看,民主也是会失败的,现在大家看到的,不正是到处皆是“失败的民主”吗?
专制可以很有效率,民主可以很失败。这正是中共可与西方主流意识分庭抗礼、进行制度之争的理由。
冷静比一比,就政经治理的功利角度言,印度的民主制度比中共的制度好吗?委内瑞拉的民主制度又比中共的制度好吗?这不是容易获得答案的问题,却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如果两种制度的利弊既然“可以争论”,就不会有“非黑即白”的答案。
因为专制会成功,或许是一时成功,或许是长期成功;民主也会失败,或许是一时失败,或许是恒久失败。
我要提醒的是,如今几已成“中国vs.非中国”之争的“制度之争”,已是人类文明面对的大课题,这是大历史课题,也是大世界课题。因而,中共若说“两岸开始进入制度之争”,这不是开玩笑,台湾必须认真对待。
就台湾而言,与大陆的“制度之争”,有三个层面:
一、在制度上,要以中华民国的“制度”抗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制度”?或以根本不存在的“台湾国”对抗中华人民共和国?
二、在制度上,要把“中国”全部归给中共或归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仍以“中华民国宪法”保住“中华民国”,持守“中华”与“民国”的双重立场?说白了,若无“中华”,“民国”还保不保得住?
三、在制度上,要以“民主/自由/人权/法治”,来抗衡中共?或为了对抗北京,遂在内部治理的“民主/自由/人权/法治”上倒行逆施,因而爆出了“制度”的大倒退?
这三个层面的“制度之争”,是互为因果的。
因为,“民主”不能实现台独;否则,只要举行台独公投即可实现。民主既然不能实现台独,则不论玩弄天然独或人造独,只有撕裂台湾,糟蹋中华民国,而不会有其他正能量发生。尤其,目前所见蔡英文政府抵拒北京压力的种种举措,几乎皆与“民主/自由/人权/法治”背道而驰。再这样下去,恐怕内部的治理“制度”,刀片拒马已经无用,而必须以接近戒严或未来有一天真正实施戒严制度,才有可能维持这种“摧毁中华民国/恶搞台湾国”的两岸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