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男:“台旅法”生效后的中美关系

时间:2018-04-20 09:0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王伟男 华盛顿时间3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早前已在参众两院无异议通过的《台湾旅行法》(英文为Taiwan Travel Act,也有人翻译为《与台湾交往法》,下文简称台旅法)。该法案旨在向白宫

王伟男

华盛顿时间3月16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早前已在参众两院无异议通过的《台湾旅行法》(英文为Taiwan Travel Act,也有人翻译为《与台湾交往法》,下文简称“台旅法”)。该法案旨在向白宫表明国会的态度,即:美国政府应鼓励美国和台湾的官员在所有层级上互访。

自1979年初中国大陆与美国正式建交后,美台之间的官方交往至少在名义上已不存在。按照美国的《与台湾关系法》以及中国大陆与美方长期以来的默契,美台之间只可以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层面上开展非官方的交流。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上,美台官方交往从未断绝。只是迫于中国大陆的压力,美台官方交往被控制在一定的层级之下。

例如,美国除国防和外交以外非敏感部门的官员若访问台湾,级别一般不得超过副部长级,而国防和外交这样的敏感部门的官员若访问台湾,级别则应更低。如果超过这个级别,必然引起中国大陆的强烈抗议。2014年4月,时任美国环保署长麦卡锡访问台湾,就招致中国大陆外交部的强烈不满和严正交涉。

台湾官员若访问美国,级别一般不超过正部长级。即使部长级官员访美,行程也要低调再低调。1990年代李登辉任总统时,台当局发明了最高领导人的“过境外交”“校友外交”等花样。李登辉本人于1995年6月以康奈尔大学“杰出校友”的身份赴美参加校庆活动,并发表极具政治意味的演说,直接导致中方召回驻美大使,以及次年春天的军事演习和台海危机。

但上述美台官方交往的所谓层级限制,并没有法律依据。或者说,并没有哪部美国法律明确规定美台官方交往,应局限于什么级别,实际操作时全凭美国行政部门的主观研判。据说小布什政府时期曾发布过一个行政命令,对美台官方交往的级别有明确限制。但此类行政命令只对发布该命令的总统治下的行政部门有效,新总统上任后完全可以另行一套。

近年来,台当局加大了对美国国会的游说力度,“台旅法”正是在这个背景下在参众两院获得通过并被提交给特朗普的。不过,这个法案能在参众两院都获得无异议通过,却有点出人意料。这充分显示台湾方面强大的对美游说能力。以中国大陆远强于台湾的经济实力和人才济济的外交队伍,在对美游说上却不敌弱小的台湾,个中缘由恐怕还需要深入探讨。

这个法案被提交到特朗普的案头时,他本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否决,二是不理,三是签署。如果他否决,这个法案就会被退回国会。如果国会再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则总统的否决无效,法案就会生效。如果他置之不理,则会在10天后自动生效。如果他执笔签署,那么自签署之日起就可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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