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陆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李明哲湖南法庭认罪

时间:2017-09-12 08:5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台海局势
台湾民进党前党工、无政府组织(NGO)工作者李明哲(左二)昨天在中国大陆湖南岳阳中级法院受审,当庭认罪。(法新社∕岳阳中级法院) 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傍晚发表声明表示,李明哲遭陆方限制


台湾民进党前党工、无政府组织(NGO)工作者李明哲(左二)昨天在中国大陆湖南岳阳中级法院受审,当庭认罪。(法新社∕岳阳中级法院)

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傍晚发表声明表示,李明哲遭陆方限制人身自由177天,李虽然当庭认罪,但未尽符合法律正当程序保障的过程,非外界所能完全认同或接受。

台湾民进党前党工、无政府组织(NGO)工作者李明哲昨天在中国大陆湖南岳阳中级法院法庭上,对“颠覆国家政权罪”认罪和悔罪,并感谢大陆执法单位的文明办案。

台湾方面多认为李明哲是“被认罪”。总统府表示,府方高度关切李明哲的近况及权益,希望让李明哲可以早日返台。

李明哲今年3月19日从澳门入境大陆失踪,大陆国台办3月29日证实李明哲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接受调查。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除了求助台湾当局,还赴美国国会求援。5月26日,李明哲因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逮捕,湖南岳阳中级法院昨天首度公开审理此案,并透过微博公布庭审视频。

大陆起诉书指出,湖北公民彭宇华受反华势力渗透,与李明哲在2012年成立“梅花公司”,彭宇华为公司的执行经理,李明哲为执行副经理,该公司透过微博建立群组,以建立政党为目标,希望在2017年扩展到100万人,意在颠覆国家政权。

李明哲在法庭上对“颠覆国家政权罪”认罪,承认“散布恶意攻击中共现行制度、政府的文章与言论,撰写恶意抹黑制度的资料文字,意图颠覆国家政权”,也承认曾表示“我从来不排斥暴力革命,暴动是迟早的事”。

他说,现在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确实是触犯“颠覆国家政权罪”,感谢执法单位的文明办案,过去在台湾接触到对于大陆有偏见的媒体的报道,和大陆的法制状况有很大的不同,他现在对大陆有重新的认识。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获准与妻子母亲会面

李明哲的母亲郭秀秦、妻子李净瑜都在现场旁听,李明哲案上午在湖南岳阳开庭审理,下午庭审结束后,获准与妻子李净瑜、母亲郭秀秦会面。

李净瑜事后在下榻的格兰云天大酒店接受媒体访问。《联合新闻网》报道称,李净瑜噙着泪水强调,这次不是“法庭审判”,而是来到“政府公署大会”,她弯起双臂,展示写着“李明哲,我以你为荣”的黑色字迹。

她说,在媒体、警察跟众人的监视下,李明哲对她下指令:“你回去台湾就不要再说了”,可是李明哲的手捏紧她,眼睛也在眨,让她的心好痛,“失去自由的人有言不由衷的特权,我是一个自由人,我没有这份特权,我必须继续捍卫李明哲的尊严”。

她也说:“世界和我都一起见证了这一场政治大戏,也见证了台湾的核心信仰与价值和中国(大陆)的差异性,不用我再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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