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说,越来越多的香港公务员直接用中文撰写公文。
据星岛日报报道,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颜汶羽星期三(5月3日)在立法会提出书面质询,提出有意见指香港自回归以来,政府内部依然以英文为主流语文,中文的地位在政府内部“长期被针对”。对此,杨何蓓茵作出上述回应。
杨何蓓茵说:“经过多年努力,政府内部公事上使用中文的比例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公务员直接用中文撰写公文。我们会继续通过支援服务和培训推动公务员多用中文处理公务。”
杨何蓓茵还说,法定语文事务部提供普通话语音辅导及拼音服务,协助公务员以普通话发言,更设有普通话查询热线,解答有关运用普通话的疑难。公务员学院也举办不同形式的中文和普通话培训课程,内容涵盖日常公务所需的语文技巧,协助公务员不断提升运用中文和普通话的能力。
局方也重申,《基本法》第九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除使用中文外,还可使用英文, 英文也是正式语文。根据《法定语文条例》(第5章),中文和英文都是香港的法定语文,享有同等地位。政府的政策是维持一支通晓两文(即中文和英文)三语(即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