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将于9月开审,辩方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星期一(5月29日)颁布书面判词,驳回有关申请。
综合《星岛日报》、香港电台和网媒“香港01”等报道,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件将在9月25日开审,此案不设陪审团,由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处理。
辩方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质疑香港行政长官任命《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制度的实施过程缺乏透明度,也认为香港行政长官及律政司司长千方百计阻止黎智英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赴港代表抗辩,实属迫害而非检控,造成审讯不公。三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星期一下午4时颁布书面判词,一致否决有关永久终止聆讯申请。
法庭裁定被告所依赖的所有理由,无论个别或整体而言都不成立。法庭考虑到案件的罪行性质及严重程度、没有证据证明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不真诚行事,以及被告选择大律师的权利并非绝对的权利,认为案件明显倾向于应该进行审讯。
判词指出,被告聘请的御用大律师欧文在香港不具全面执业资格,被告仍可得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和由六名大律师组成的团队提供服务,当中包括一名香港资深大律师和多名资历不浅的大律师,他们对处理刑事案件均拥有丰富经验。被告也可得到公平审讯。
判词也说,司法人员的任命,均经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由于委员会是独立咨询机构,行政长官在谁人可获任命为指定法官一事上,并没有绝对决定权。每名法官都必须严守司法誓言和《法官行为指引》,分配案件的工作也由司法机构处理。
黎智英目前被控串谋两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共三罪,另一项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则获存档法庭。案件将于星期二(5月30日)开庭进行案件管理会议,预计为期40日的审讯,约将于11月21日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