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深圳近期出现的买房“零首付”和“负首付”广告,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称,“买房负首付”已违反国家相关金融信贷政策。
深房中协上星期五(5月26日)于官网发布《关于禁止参与/协助“买房负首付”“零首付”等违规违法行为的郑重提示》(下称《提示》),指出深圳市出现以“首付分期”、“装修贷”等形式诱导购房者购房的违法违规行为。
《提示》指出,2017年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购房融资和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严禁房地产开发商和中介机构违规提供购房首付融资、首付分期和变相首付垫资。
《提示》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遵守“房住不炒”,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以“负首付”或首付分期为噱头的房源宣传和销售。
《上海证券报》上星期六(27日)的一篇报道分析,“负首付”背后的运作逻辑与“高评高贷”相同,即通过高值评估来获得高额贷款,银行评估价格高于真实交易价格,从而贷更多款来变相降低首付。
报道举例,一套房子评估价570万元(人民币,下同,109万新元),业主售价520万元。购房者可在银行贷款570万元买下这套房,剩余50万元用于装修。
报道指出,购房没有真实的首付支撑,容易抬高杠杆。负首付购房会让购房者后续的真实房贷压力明显放大,使房贷违约成本增加,最终对购房者和商业银行都不利。
报道引述律师分析称,一旦被银行或监管部门查出“负首付”行为,购房者将面临停贷,或提前全额偿还贷款的风险,个人征信也会受到影响。银行停贷后,购房者若无法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将面临抵押房产被拍卖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