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卷入中美博弈,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受到关注。(法新社)
就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来说,中国具有数千年的经验。概括地说,中国自古至今具有三层经济(资本)结构,即顶层的国家资本、低层的自由资本和政府-民间资本互动的中间层。
在中国文化中,经济永远和政治分不开,因为经济仅仅是政府管理社会的一个有效手段。或者说,政府永远把管理经济视为是自己内在的责任。因此,历史上,政府在诸多重大领域负有最重大的责任,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即西方所谓的“水利社会”)、社会救济和应付危机、平准市场等等。同时,社会也一直把这些视为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过,经验地说,传统上,政府本身基本上只起到一个“维持秩序”的作用,而非积极的作用。西方近代以来所产生的“重商主义”没有发生在中国的传统。
在海外,唐宋之后和明清以降,政府反对企业的“走出去”。尽管在海外有众多的华人企业家群体,但这些群体是没有任何来自政府的支持的。王赓武先生因此称之为“没有帝国的商业群体”。这和近代以来欧洲国家的企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法国的企业之所以能够创造一个“海洋时代”,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国家的企业(无论是以商业为目标的航海还是后来的“东印度公司”),都是有国王或者政府在背后支持。很难想象没有政府在财政上的、甚至军事上支持,这些欧洲企业能够在全世界“横冲直撞”。
近代殖民地主义和帝国主义,西方企业是内在一部分。中国因为政府反对企业“走出去”(即“海禁”),而失去了一个海洋时代。而所谓的“朝贡体系”也明确地体现出这一点。“朝贡体系”是单边的开放政策,即外国人得到中国皇帝的许可就可以在中国经商,但中国皇帝从来不会要求对方也向中国开放。
政府需要成为企业的“帮手”,这是一个近代课题。进入近代(也就是和西方有接触以来),中国连连被拥有强大经济和军事力量的西方国家所打败。在“实业救国”的思路下出现了政府如何促进企业发展、至少帮助企业发展的思考。近代有官办、官督商办和商办企业之分,也说明了政府和企业两者之间关系的变化,从传统上政府管理经济事务向政府促进经济发展转变,即从被动的角色向主动的角色转变。毫无疑问,近代以来,经济发展成为政府责任的一部分。
经济发展作为政府的责任,在当代中国又具有了新的内容。如果说近代政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主要是为了“救国”,在当代同样的政府行为除了继续推动国家发展之外,更关乎于政府本身的合法性。如果和西方政府作比较,中国政府的合法性资源是不同的。
在西方,经济基本上属于企业家的事务,而非政府事务;不仅如此,政府干预经济事务被视为不具有合法性。西方政府的合法性来自于选举政治,即政治本身。在中国,因为不存在西方那样的选举制度,政府的合法性更多地是来自于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借此来向社会提供福利。同时,也正是因为没有选举制度,政府很难通过计算选票来获取合法性,经济发展对政府合法性的重要性变得更加显著。
政府“帮助之手”帮了谁
在当代,政府是如何对企业行使“帮助之手”呢?这只“帮助之手”仍然体现为三层资本形态上。
第一,政府本身履行企业家的角色,即学术界称之为政府的企业化(corporatism)。传统上就存在政府企业,但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从来没有像今天那样具有规模和发生作用。在地方层面尤其如此。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很多观察家早就指出,中国的县政府本身就是企业,至少在早期,经济增长更多的是来自地方政府之间的竞争,而非企业之间的竞争,即中国所说的“市长经济”而非“市场经济”。
不过,国有企业尤其是央企更是政府履行企业职责的象征,国企被纳入政府建制,其管理者更多地以官员的身份而非企业家的身份出现。尽管到今天国企只占不到一半的经济江山,但因为其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的垄断和主导地外,被西方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
第二,发展型政府或者发展型国家。在这方面,中国和东亚其他经济体的经验没有多少差别,即政府大力支持一些其认为是重要的(往往是大型的)民营企业。也就是说,政府本身并非企业家,但辅助企业家来从事经济活动,推动经济发展。这主要发生在上述中间层资本,有人称其为“官商”,也有人称其为“裙带资本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