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比2014年出台的旧版,在破格提拔的限定中新增“政治过硬”一项,在回避制度方面规定夫妇、父子不得担任直接上下级。
新版条例对于“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列明“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3项基本要求,其中首项并无出现在旧版中,而其他条件则没有作出修改,包括“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另外,新版条例执行更严格的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任职首先应当回避本人主要亲属,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