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提出将房地产税法、增值税法、印花税法等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审议,确保完成党中央确定的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的任务。
综合路透社和《证券日报》今天(14日)报道,财经委还建议,全面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加力提效的决策部署,着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并积极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中国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尹中卿早前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的访问说,推进房地产税立法更多的是要完善中国税收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加资产税、财产税、收入税税种,强化地方主体税种。
尹中卿说:“但房地产税也不能说是占有房子就交税,应该是对占有多套房的、不用于住的、等着炒的这种人会增加负担。”
他指出,房地产税尽管不是主要为了调节房地产价格,但它肯定对房地产市场和人们的预期有相当大的影响,所以要从多方面考虑研究选择出台时机。
“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种,所以房地产税即使出台,何时开征、按什么税率征收,按照法律规定、充分授权的原则,地方政府应该会有很大的自主选择权。”
尹中卿主张,对居民住宅免税面积应该宽松一点,不要像个税一样频繁提标准,一开始宁可把标准定得高一点。比如,如果平均住房面积30平米,可以确定人均40平米、50平米甚至60平米作为免税面积。
他并提出,在地方调研的时候,发现地方房地产价格“大落”的风险比“大起”还严重。下一步应该尽量稳定房价,通过逐步发展来化解泡沫。如果过早地刺破泡沫,会使一部分人产生巨大的风险,当然这也只是一个良好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