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连中级法院今天再次审理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涉嫌贩毒(杨丹旭)
中国大连中级法院今天(14日)再次审理加拿大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走私毒品的案件。法院据悉声称有证据证明谢伦伯格极有可能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预料在晚间有判决。
据英文中国国际电视台(CGTN)报道,谢伦伯格在法院声称案发时他是一名游客,认为自己被罪犯陷害,被犯罪分子陷害。
报道也引述法庭官员称,谢伦伯格要求当局不要让加拿大媒体出席审讯,并似乎不希望加拿大民众留意这个审讯。报道称,根据中国法律,贩毒和制毒罪行,可被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11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约3万新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对此提出上诉。检方在上诉案认为,一审法院认定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庭裁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加拿大人谢伦伯格案重审 控方指其涉有组织贩毒活动且是主犯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早公开重审加拿大人谢伦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涉走私毒品罪一案。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在庭上指控谢伦伯格参与了有组织的贩毒活动,涉及外籍和中国境内人员,且谢伦伯格是主犯。
控方在补充诉讼中提到,谢伦伯格涉及案件中,关联到两个中国境内人员,这两人已分别因涉毒活动被判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36岁的谢伦伯格今早在庭警陪同下进入庭室,身着灰白色上衣和黑色长裤,带着手铐。法官在开审前请庭警解除他的戒具。
在今早进行的庭审中,控方对案件作出举证,并传唤此前从未出庭的关键证人和报案人许清。许清出庭作证持续一个多小时,陈述他如何怀疑涉毒活动并向警方报案,他也回答控辩双方以及被告人谢伦伯格提问。
案件中午休庭一小时,下午1时30分续审,预计今天傍晚会有判决。
据庭上陈述的案情,检方指谢伦伯格受人指派,在2014年11月19日到大连,意图分装一批放在租赁货仓里的222.035公斤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并通过海运从大连走私到澳大利亚。
检方指他在抵达大连后曾到货仓查看,还购买分装工具和轮胎,准备把毒品藏入轮胎走私出境。这批毒品是在2014年11月11日从广东运抵大连,由一名叫许清的人接收。谢伦伯格也是在许清的陪同下购买轮胎、工具和前去仓库。
许清在怀疑有涉毒活动后报案,警方之后在货仓搜出20吨塑料颗粒,查获藏匿其中的涉案毒品。检方指,谢伦伯格在事情暴露后于2014年12月1日企图从广州转机逃往泰国曼谷,但在广州被捕。
四名加拿大驻华使馆人员今早到庭旁听,不过相关人员受询时表示不方便置评。另有公众和部分中外媒体记者近60人旁听了庭审,包括《联合早报》《华尔街日报》和法新社记者。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审理该案,并在去年11月宣告一审判决,认定谢伦伯格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人民币(约3万新元),驱逐出境。谢伦伯格提出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上个月29日对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当庭裁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庭重审。
检方当时提出,一审法院认定谢伦伯格为从犯和犯罪未遂并从轻处罚明显不当,并指公安部门掌握新线索显示,谢伦伯格极有可能参与了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在走私毒品犯罪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谢伦伯格辩护人、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冬硕则在庭上提出,一审判决没有排除多项重大怀疑,属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据中国刑法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英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可处以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谢伦伯格案从关押到初审持续四年。检方上月表示此案有新的线索要求重审,法院在10个工作日后进行重审,有舆论质疑中国迅速重审案件有政治操弄和外交考量。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陆慷1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反驳说:“中方有关司法部门和机构采取的举措违反了中国的哪些法律条款?如果没有违反,希望这些人不要因为自己把法律问题政治化,就轻率地怀疑其他国家也把法律问题政治化。”
加拿大去年12月1日应美国要求拘捕中国电信业巨头华为的首席财务官孟晚舟,令中加关系陷入紧张。中国之后以“涉嫌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为由,扣押了加拿大前外交官康明凯和加拿大籍商人斯帕弗。
由于中加关系处于敏感期,谢伦伯格案备受关注,中国官方也两次公开庭审以对外展示透明度和司法公正性。分析人士此前认为,案件重审时谢伦伯格有可能会被重判,意味他的刑罚可能从一审判决的入狱15年,加重至死缓甚至死刑。(联合早报记者杨丹旭大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