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黄伟康在北京工作时,摄于天安门。(受访者提供)
对许多西方国家来说,签署合同往往是协商的最终目标;但是,中国却不同,签署合同反而是为了进一步协商而给予对方信任的一种形式。
“中国人对合同的观念,与西方人不同。对中方来说,签了合同不代表这个合同关系就定死了,很多时候还得考虑交情、与合作伙伴的君子协议是什么,长远的合作关系又是什么?合同有法律效果又怎样?我认为感情比较重要,关系比较重要。”
黄伟康说,在中国,很多人都会强调“关系”的重要性,但他认为,“关系”的定义常常被误解了。
“所谓‘关系’,不仅仅是指你认识一个人罢了,而是需要你用时间和精力去建立对方对你的信任,并让自己成为合作对象的一部分,了解他们的真实需要,这样他们才会把你当成‘自己人’。
“从律师的角度来说,就是须全心为客户着想,提供优质服务。其实,我发现一些中国人是我见过最为忠诚的朋友和客户,因为他们会不辞万里地帮助你。”
比较法国和中国的文化差异,他说,在两国从事律师行业的感觉截然不同。
“法国跨国公司通常非常重视顶尖律师所提供的意见。我在巴黎时,每天都和跨国公司的高层频繁互动,经常会比媒体更早了解到许多公司内部重要发展的一手资料。
“中国公司则比较注重等级,律师们须要有效地通过一层又一层的级别,为顾客争取最好的结果。”他说,法国人非常尊重会说法语的外国人,中国人也很欣赏能以中文有效沟通的新加坡律师。
“所以无论是在法国或在中国工作,都让我感到十分的惬意。中国的工作经历,让我成为一名更好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