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合资银行卡获筹 美国运通将入华

时间:2018-11-11 08:1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国内银行卡市场开放终于迈出实质性步伐。 11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连通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

国内银行卡市场开放终于迈出实质性步伐。

11月9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日前会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了“连通(杭州)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连通公司)提交的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这是首家获准筹备的合资银行卡清算机构。目前国内获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的仅有中国银联一家。

连通公司是美国运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在中国境内发起设立的合资公司,并作为市场主体申请筹备银行卡清算机构、运营美国运通品牌。这意味着美国运通公司将成为第一家进入人民币清算市场的外资银行卡清算机构。

央行称,批准连通公司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是贯彻稳步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政策要求的又一具体成果,是我国银行卡市场开放的重要一步。开放银行卡市场有利于为产业各方提供多元化和差异化的服务,培育公平竞争环境,构建合理稳健的产业结构,提升我国银行卡市场服务水平。

企查查信息显示,连通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美国运通公司通过两家公司合计持股50%,分别是American Express Travel Related Services Company, Inc持股49%,American Express Marketing & Development Corp持股1%;内资合作方为连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连连数字),持股50%。连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为Liu Walter Joseph。

连连数字成立于2009年2月,总部位于杭州,对外投资并控股包括连连银通电子支付在内的8家公司。其中,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是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可开展国内移动支付和跨境支付业务。

“按照相关规定,连通公司需在一年筹备期内完成筹备工作后,依法定程序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央行称,下一步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有序推进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工作。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主任、金融科技50人论坛首席经济学家杨涛认为,这是中国支付清算市场发展中的重要事件,一是意味着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中最为关键的清算组织环节,将很快出现第二家持牌卡组织,有助于提升银行卡市场的竞争性和服务效率,有利于消费者享受更加多元化的支付服务;二是表明中国的金融国际化步伐仍在按照既定方针稳步推进,并且进入到作为核心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层面,可见推动金融业双向开放的战略并没有动摇,这也可以消除近期国际形势多变背景下的海外疑虑。

美国运通、Visa和万事达卡三家外资银行卡组织对进军中国筹谋已久。去年11月,路透社就曾报道,Visa和美国运通已向中国央行提交银行卡清算机构筹备申请材料,万事达卡则在此前表达过相关意愿。但据路透社消息,当时相关监管机构曾“非正式”通知部分外资银行卡企业,需要与中国企业成立合资公司。此次连通公司获批筹建验证了这一说法。

Visa有关人士告诉财新记者,Visa与中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就资质申请一事保持密切沟通,但具体是以合资还是独资形式申请暂时不便透露。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董希淼对财新记者表示,“美国运通公司规模相对较小,先让它进来符合积极稳妥的原则。”他指出,与国际主流银行卡收费标准相比,中国银行卡费率明显偏低,外资卡组织进来短期想要盈利,有一个本地化合作伙伴是利于运营;而在目前低费率水平下,即使清算市场主体增多,相关费率恐怕也难有大的调整余地。

美国运通在美国的运行模式是三方模式,即自己发卡、自己收单的独立封闭运行模式。这类似于此前国内支付宝主导的三方模式,区别是支付宝并不发卡。与近年其他国际卡组织倡导的向综合型开放平台转型不同,此前美国运通在中国走的是精选合作伙伴的商业模式,目前在国内选择了包括工行、中行、招行、中信、民生、浦发银行六家银行,也仍然遵循四方模式。

据财新记者了解,此次连通公司在国内仍是遵循主流的四方模式,但不做转接清算,主要开展卡品牌运营。此外,杨涛认为,海外卡组织也可能在跨境支付服务方面有所着力,满足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的境内外客户新需求。

近年来,中国在银行卡清算方面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对外开放。早在2015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下称《决定》),明确了申请机构经批准依法取得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可成为专门从事银行卡清算业务的机构。

2016年 6 月,央行和银监会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作为《决定》的配套实施细则。2017年6 月,央行发布《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服务指南》,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

今年3月,央行发布2018年第7号《公告》,放开了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明确了外资和内资支付机构须遵守相同规定,实现统一的准入标准与监管要求。(见财新网“央行放开外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 金融开放再下一城”)

“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将更好地推动银行卡和支付市场创新发展。这是我国金融业实力增强的体现,有利于引入长期资金,进一步优化竞争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董希淼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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