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安局原副局长组织盗墓成“鲜活案例” 此案四人被判无期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董振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针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和新违纪情形,在“六项纪律”里分别增写、改写了多项处分规定,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划出了新禁区。针对这些“禁区”,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给出了一系列的“鲜活案例”。其中一个案例是:山西省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景益民多次组织盗掘古墓葬并贩卖文物。
庭审现场
公安局副局长成“黑社会”保护伞
2017年11月6日,据法制晚报·看法新闻报道,记者从山西“603专案组”了解到,在警方成功端掉盘踞当地多年黑恶势力时发现,包括闻喜县公安局副局长景益民在内的13名公安机关内部人员牵扯其中,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专案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与少数国家工作人员沆瀣一气、称霸一方,长期控制网络赌博市场,垄断贩卖毒品市场,甚至公安局两名副局长参与盗掘古墓葬。在侦查期间,查获闻喜县公安局公职人员13人,包括公安局两名副局长、7名公安民警、4名辅警,参与盗掘古墓葬案件39起。
侯某亮长期开设百家乐赌场得不到打击;侯某发非法采矿却长期使用经过审批的炸药;侯某发、侯某海涉嫌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长期得不到法律制裁。
侯某发、侯某海等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证照不全或无证的情况下,违法进行房地产开发,相关职能部门不敢对其处理,非法经营数额巨大。
据介绍,2012年5月,侯某发为购买闻喜县桐城镇西社村原西街小学的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找到时任村财务监督主任的曾某,让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支持签字。被曾某拒绝后,侯某发怀恨在心,在夜市上用装扎啤的玻璃杯将曾某头部砸伤,曾某掏出手机欲报警,其又用脚猛踹曾某的胸口,致曾某胸部右侧三根肋骨骨折,最终侯某发就此拿到该土地所有权。
侯氏兄弟之所以如此猖狂,和他们在当地公安机关“有人”分不开。
公安局副局长是盗墓者背后“老板”
采访中,张某俊多次向记者提及“人家老板让……”,而张某俊口中的“老板”,正是景益民。
张某俊是景益民手下得力干将,他为方便与景益民在闻喜县盗掘古墓葬,借该局机关人事调整之际,通过景益民将其在该局郭家庄派出所工作的好友李晓东调动至文物犯罪侦查大队工作。
多年来,盗墓分子探得古墓后,或直接或间接寻求景益民提供“保护”,盗掘出土的文物由张某俊带走交给景益民处理。
2012年冬季的一天晚上,犯罪嫌疑人张某俊根据景益民的安排,在民警李晓东值班巡逻期间,携带事先准备的盗墓工具,伙同他人在邱家庄村村民柴庚引家地里探到一座墓葬后,采取用大铲盗挖方式,从墓葬中盗掘出土1件青铜鼎和一些青铜器残片。
次日凌晨,张某俊通知景益民驾车将出土文物取走。景益民将文物卖出后,交给张某俊10000元赃款,由张某俊给民警李晓东等人。
经运城市外事侨务和文物旅游局鉴定,被盗掘的为东周时期墓葬,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郭古城及邱家庄墓群。
这只是公安机关侦查中发现的一起案例。根据公安机关的起诉意见书,2013年9、10月份至2014年4、5月份期间,在景益民、金勇两名副局长和李安吉、李晓东的“照顾”与参与下,张某俊等人在闻喜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上郭古城及邱家庄墓群范围内,采取爆炸和挖掘等方式,大肆盗掘13处古墓葬,导致大量珍贵文物流失。甚至就连盗墓分子盗墓时爆破使用的雷管、炸药,都由张某俊联系景益民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