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国务院调查组昨天说,已基本查清深陷“问题疫苗”风波的长春长生生物公司违法违规生产狂犬病疫苗的事实。
据新华社报道,按照有关规定,疫苗生产应当按批准的工艺流程在一个连续的生产过程内进行。但该企业为降低成本、提高狂犬病疫苗生产成功率,违反批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包括使用不同批次原液勾兑进行产品分装,对原液勾兑后进行二次浓缩和纯化处理,个别批次产品使用超过规定有效期的原液生产成品制剂,虚假标注制剂产品生产日期,生产结束后的小鼠攻毒试验改为在原液生产阶段进行。
为掩盖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长生生物有系统地编造生产、检验记录,开具填写虚假日期的小鼠购买发票,以应付监管部门检查。
报道说,相关文件现已被查封;调查组询问相关人员的书证34份,取证材料1138页,利用查获的电脑还原了实际生产记录和伪造的生产记录。同时,公安机关已追回犯罪嫌疑人丢弃并意图损毁的60块电脑硬盘。
中国证监会:涉及公众健康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强制退市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证监会27日晚间发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对2014年的原规定进行了三方面修改。
一是完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主要情形,明确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证券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的基本制度要求。
二是强化证券交易所的退市制度实施主体责任,明确证券交易所应当制定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暂停上市、终止上市实施规则。
三是落实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的相关责任,强调其应当配合有关方面做好退市相关工作、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退市制度的修改完善,对于进一步健全资本市场功能,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塑造理性投资文化,形成优胜劣汰的良好机制具有重要意义。对有关重大违法公司,特别是严重危害市场秩序,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坚决依法实施强制退市。
该负责人强调,上市公司退市改变了公司股票交易转让的方式,但公司本身仍然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本着对职工负责、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退市后正常生产经营的各项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