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疾控中心消息,长春长生公司生产的流入山东的252600支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批号201605014-01),流向已全部查明,涉及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高。
据大众日报报道,山东省疾控中心负责人说,早在2017年11月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布长春长生公司效价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后,山东省立即行动,第一时间停止接种,并在三天内查明了相关批次疫苗的流向、库存、受种儿童及接种情况,封存了该批次未使用疫苗,同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长春长生公司销往山东省的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共计252600支,占全省年使用量的3.96%,流向济南、淄博、烟台、济宁、泰安、威海、日照、莱芜等8个市。
这批疫苗已接种247359支,损耗、封存5241支,涉及儿童215184人,儿童接种信息在预防接种单位均有详细登记。
为保证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免于发病,山东省使用合格的百白破疫苗按照国家免疫程序规定,开展后续剂次百白破疫苗的常规接种。
从那时起,截至目前,全省215184名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中,已有208579人(占总人数的96.93%)使用其它企业生产的合格百白破疫苗,完成后续相应剂次的常规接种。其他6605名儿童将根据接种间隔时间要求等相关情况,陆续开展接种。
2017年11月3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该批次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虽然监测显示山东省接种该批次疫苗的儿童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增高,山东省卫生计生委仍要求各级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密切关注,及时发现问题,妥善处置,确保每一名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的儿童获得补种。
根据国家补种方案和接种原则的要求,近期对多数儿童进行后续补种,其他儿童在接种间隔时间到期后开展补种。
山东省疾控中心负责人还介绍,经过核查,2018年7月15日,受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长春长生公司违规违法生产的狂犬病疫苗未流入山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