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让房地产税制度既能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中新社)
史耀斌表示,中国将参考国际上普遍的制度性安排,也会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例如考虑合并一些相关税种,或是降低房地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
在中国多年来“呼之不出”的房地产税再度被提上日程,官方证实正在参考其他国家的同类制度,加紧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朝增加地方税收和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迈进一步。不过,对于这个备受关注的新税种何时落地,官方依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这也凸显出房地产税在中国“落地”所面对的诸多挑战:包括信息收集困难、即得利益阻力大等,这些因素都加剧中国推进这项在国外非常普及的税种的阻碍。
继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本星期一(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后,中国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昨天在全国人大会议的财政部记者会上进一步指出,房地产税的主要作用是“调节收入分配”,“起到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
他指出,作为一个世界通行的税种,它在实施中有一些共性的制度性安排。他具体指明这四点“共性”,包括:所有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都按评估值征税;为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提供税收减免;税收所得归地方政府所有,用以满足教育、治安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开支;以及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来确保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史耀斌表示,中国将参考上述国际上普遍的制度性安排,也会按照中国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例如考虑合并一些相关税种,或是降低房地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让房地产税制度“既能起到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又能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积极效应”。
中共十八大以后,2013年举行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首次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此后的几年,虽然官方屡次提起房地产税立法,也引起舆论热议,但这项新税制改革迟迟未见实质性推进。
史耀斌昨天也没有正面回应房地产税落实时间点的问题,而是表示将以“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思路推进。他透露,目前人大、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方面正抓紧起草和完善相关草案,也在进行论证和听取意见。
外界预计新税收 短期内不会落地
外界预计,由于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还处于起草和征集意见阶段,这项新税收不会在短期内落地。
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说,房地产税推行困难的一个原因,是房地产登记信息不完整,“摸不清家底,就不知道找谁收税”。
去年8月底,中国所有市县已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这个逐步规范和完善中的房地产登记信息平台,预计能为未来征收房地产税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