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兰兰(右)2006年春天和母亲万秀玲(左)、弟弟的合影。(互联网)
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某村少女汤兰兰(化名)在2008年向当地警方举报,称自己在从七岁起的七年间,先后多次被她父亲、爷爷、老师等十余人强奸。涉案的11名被告在2010年被判刑,部分被告服刑期间仍坚称被冤枉,尝试提出申述,但多年没有下文。
案情离奇的“汤兰兰案”现已进入黑龙江省高院的审查处理阶段。这到底是一起超大规模的冤假错案,还是颠覆伦理的未成年少女性侵案,舆论希望省高院能解开谜团。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某村少女汤兰兰(化名)在2008年向当地警方举报,称自己从七岁起的七年间,先后多次被她的父亲、爷爷、叔叔、姑父、老师、村主任、乡邻等十余人强奸。她指控母亲曾向侵害她的两个人各收50元人民币(约10新元)。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2010年对11名被告判刑,罪名包括强奸罪、嫖宿幼女罪、强迫卖淫罪。汤父被判无期徒刑,其他10人获刑5至15年。
11名被告不服判决并集体上诉。两年后,地方法院二审并驳回上诉。二审也是终审。
部分被告服刑期间仍坚称被冤枉,尝试提出申述,但多年没有下文。汤母去年刑满获释后要启动申述程序,要找回女儿把事情问清楚,但发现她已改名迁户,失去联系。《澎湃新闻》上周以“寻找汤兰兰”为题对此案作了详细报道,《新京报》也做了跟进,报道迅速引起社会关注和争议。
舆论沸腾之际,黑龙江省高院昨天公布,正在审查处理其中四名被告的申诉,包括汤父。
媒体报道引两极化反应
舆论对案件和报道案件的媒体出现两极化的反应。
同情汤兰兰的阵营痛批被告人悖逆人性、禽兽不如。他们也批评媒体报道不够中立,没有充足地反映原告的观点,有暗示她诬陷被告的倾向。例如《澎湃》报道的第一句是,“14岁那年,正在读初一的汤兰兰(化名)把全家人送进了监狱”。
同情汤兰兰的网民也谴责媒体刊出过多原告的个人信息,导致她身份容易暴露,这种违反媒体道德的做法侵害了原告的个人隐私,违反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对受害人是再度伤害。他们也认为,媒体无权要求汤兰兰现身给说法,无权进行媒体审判。
同情被告的阵营则认为,这么多人,包括母亲、奶奶都集体丧心病狂地迫害少女,这种案情令人极其难以置信。他们认为案件有太多蹊跷之处,冤假错案的可能性不容忽视。
最大疑点是多名被告称被刑讯逼供,也当庭翻供。汤兰兰的爷爷在被关进看守所的45天后身亡,公安未经家属签字就把他火化,尸检报告显示他多个脏器出血,可能被钝性物体击伤,不过官方否认刑讯逼供。
网民也认为控方的证据没有说服力,除了汤兰兰的指控,就主要是同监舍证词。所谓同监舍证词,指的是与被告关在一起的其他犯罪人,把据称被告告诉他们的犯罪细节,转告给警方。网民指出,同监舍证言往往是“冤案标配”,基本上公诉方想要什么证言便可得到什么。
武汉大学新闻系教授夏琼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表示不认为媒体的报道有大问题。她说:“媒体有权报道一个疑云密布的判案,寻找事实,追求真相是记者的天职。从法律的角度讲,有隐私权,但同样还有诽谤罪和诬陷罪。”
京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范辰受访时表示,本案案情非常不符合常理,如果司法机关当年更负责任地谨慎办案,严肃正视所有可能存在的疑点,就不至于演变成今天这么大的争议。
有分析指出,汤兰兰举报时只有14岁,又是在偏远落后的小村子里,不可能有庞大的政治背景能牵动司法体制来诬陷她全家人,司法机构也没有动机去配合她这么做。真相到底是什么,有待黑龙江省高院揭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