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惠珠:人大常委会决定具最高法律效力

时间:2018-01-01 08:3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人大常委会决定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指过往释法,包2007年和2014年两个决定,香港法院也承认有约束力。因此,人大常委会目前就国务院提出的报告予以批准,这决定

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表示,人大常委会决定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指过往释法,包2007年和2014年两个决定,香港法院也承认有约束力。因此,人大常委会目前就国务院提出的报告予以批准,这决定对香港也有约束力。

香港电台今天(31日)引述谭惠珠表示,过去两次是基于如何实施《基本法》的条文而释法。

她指出,至于此次,《基本法》制定时未预视处理“一地两检”,无相关条文。因此,此次是根据《基本法》原意,批准安排。尽管两者稍有不同,但以本质来说,不影响法律约束力。

对于将来会否因《基本法》无列明某些事宜,人大常委会便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处理,谭惠珠表示,人大常委会“不会乱释法、不会乱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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