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长妻子踹怀孕护士被拘12天罚款500元

时间:2017-12-10 23:5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孕妇,通山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违法行为人房某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湖北通山县政府网站12月10日消息,经充分调查取证,房某故

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孕妇,通山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对违法行为人房某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湖北通山县政府网站12月10日消息,经充分调查取证,房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殴打孕妇,通山县公安局于12月10日下午,依法作出对违法行为人房某行政拘留12天、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目前,被打护士朱某在通山县人民医院住院观察治疗,身体无明显不适。

打人者被拘 妻子打人为何免掉丈夫局长职务?

据了解,这名打人的女子姓房,今年38岁,其丈夫是该县城管局局长徐某,8日,徐某带着她到病房看望了朱女士。在看望过程中,徐某的某些言语不当,引来家属反感。

朱女士说:“真诚来看望道歉她会接受,但是徐某过来后没有说一句道歉的话。反过来教育我们,从事服务行业受点气是应该的,理所当然的。”

据通山县委10日上午公布,针对医院门诊输液室发生的打人事件,通山县委已免去徐某城管局长职务。

妻子打人,为何要免掉丈夫的职务?楚天都市报记者从通山县委了解到,免徐某的职是通山县委的慎重决定。其一,从严治党,依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徐某作为党员干部没教育好妻子和身边人;其二、徐某在此事的处置过程中,因言语不当造成不良影响。

另外,根据通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通机编[2013]11号《关于印发通山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县委、县政府通发(2015)7号文件关于印发《通山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该县城管局不属于县政府的工作部门,其党组书记、局长可由县委直接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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