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富豪海外藏富难 贾跃亭与孙宏斌被指套现海外

时间:2017-10-14 08:2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一周综述 据中国媒体本周的报道,中国的多家银行,即将针对个人非税收居民高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即136万新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展开尽职调查。这是

一周综述

据中国媒体本周的报道,中国的多家银行,即将针对个人非税收居民高净值客户(截至2017年6月30日金融账户加总余额超过100万美元,即136万新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展开尽职调查。这是根据7月1日正式实施的《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所作的安排。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连同五部委是于今年5月19日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规定。这是世界经合组织(OECD)于2014年7月发布的CRS(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统一报告标准)的中国版。中国在2014年9月承诺实施该标准,首次对外交换信息的时间为2018年9月。

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税收居民来说,《办法》对其基本没有影响,只需要在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新开户业务时,额外声明自己的税收居民身份,通常是在声明文件中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但银行必须对于在中国境内非税收居民的金融账户展开尽职调查,账户信息会被收集并报送至其税收居民国的税务机关。

中国富人海外资产进入“裸奔”时代

由于法制环境和外汇管制等诸多原因,外国企业或个人利用在中国开设离岸账户用于逃避税的情况并不普遍。因此中国方面所收集到的紧跟非税收居民账户讯息或许对相关国家的打击逃避税意义不大,但随着中国的参与CRS,却对打击中国居民利用境外账户隐匿资产甚至洗钱起到重大作用。

只要中国税收居民在其中某个承诺实施CRS标准的国家或地区拥有金融账户,并且是该国或地区的非税收居民,其信息将会根据该国或地区的涉税信息交换标准,交换至中国税务机关。

就拿香港来说,自2017年1月1日起,香港已启动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CRS)工作的相关程序。中国大陆已经与香港签署全面性协定和双边协定。中国大陆富人的在港资产将接受尽职调查,并于2018年9月首次被报送至国家税务总局。

香港作为大陆富人境外资产配置最受欢迎的目的地,CRS的实施无疑会给许多在港拥有金融账户的大陆投资者和相关企业带来直接影响,其金融账户信息将会被披露,在港资产将迎来“裸奔”时代。

至今已有近百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CRS,涵盖几乎所有发达经济体,包括像BVI(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百慕大和瑞士等全球“离岸避税地”和“洗钱中心”,这些国家和地区分别在2017年和2018年实现首次金融账户信息交换,但也有包括美国在内的百多个国家或地区未加入CRS。

尽管美国也有类似CRS的防止纳税人逃税的《外国账户税务合规法案》(FATCA),但与CRS并不是无缝衔接的两套机制,存在规避的空间,并且这个空间恰好就在美国。因此,美国预料还将继续成为中国不少富人藏富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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