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底前完成 央企公司制改制

时间:2017-07-27 09:1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今年底前完成改制的央企不包括中央金融、文化企业。改制方案提出,改制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金融债权;并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

今年底前完成改制的央企不包括中央金融、文化企业。改制方案提出,改制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金融债权;并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北京综合讯)中国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已经启动,并将在今年底前,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中国政府网昨天刊登了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

方案指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要加快推动中央企业完成公司制改制,在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工商变更登记和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给予相关政策支持。

根据改制方案,今年底前完成改制的央企不包括中央金融、文化企业。

方案提出,改制过程中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落实金融债权;并加强对改制全流程的监管,坚持公开透明,严禁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中国国家主席中领导人在上月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强调,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要对改制全流程加强监管,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昨日对外发布的方案称,“中央企业推进公司制改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改制方案,明确改制方式、产权结构设置、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治理安排、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事项,并按照有关规定起草或修订公司章程。”

在审批程序方面,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由国务院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改制为股权多元化企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按程序报国务院同意后批准。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改制,除另有规定外,按照企业内部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据《上海证券报》7月20日的报道,目前的101家央企将按照产业集团(公司)、投资公司、运营公司“三类划分”,有望整合重组至90家以内。

报道说,经过试点,目前,两类公司(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功能定位已逐渐清晰。运营公司将借鉴“淡马锡模式”,侧重于保值增值,以股权运作、资本运作、盘活资产为主。投资公司则带有产业使命,可相对集中地发展多元产业,探索战略新兴产业。此外,产业集团(公司)则集中发展对国民经济、国家安全影响较大,涉及国家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特定产业,围绕单一主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行行业整合,如油气、电网等领域。

另据中国证券网消息,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但由于改制成本高、耗时长等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进度。目前101户中央企业中,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五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从资产比重来说,央企总资产共有约50万亿元(人民币,下同,10万亿新元),大部分资产都在公司制子企业中,留在全民所有制集团公司中的资产约有8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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