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出庭疑遭拖拽晕倒 全国律协发函核查

时间:2017-05-10 22:4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法院称其直播庭审,违反法庭规则;律师一方质疑并要求法院归还手机、公开庭审录像;全国律协已发函核查,并通报最高法院 原图资料图:迟夙生。东方ic (实习记者 郑丹媚 记者 林子桢)黑龙江一

法院称其直播庭审,违反法庭规则;律师一方质疑并要求法院归还手机、公开庭审录像;全国律协已发函核查,并通报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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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资料图:迟夙生。东方ic

  (实习记者 郑丹媚 记者 林子桢)黑龙江一名60岁的执业律师被法警带出法庭时晕倒后送医治疗,“疑似遭受暴力拖拽”,律师法院各执一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下称全国律协)已就此事发函核查,并通报最高法院,商请协调相关法院依法处理。

  5月9日上午9时,黑龙江律师迟夙生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法院参与了一起撤销工商行政许可案的庭审。

  上午11时35分左右,迟夙生所在的夙生律师事务所在网上发布微博称,迟夙生在庭审中向法官质疑“并没有看到答辩状”,引审判员叫来法警,试图没收其电脑;迟夙生不满并拍照,被法警夺走手机,并被架着胳膊往门外拽。该微博称,在此过程中迟夙生突然晕倒,法警“继续拖拽”,后迟夙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当天18时,望花法院官方微博表示,上午11时35分发现“迟夙生在网上发布质疑法院庭审的微博”;根据开庭同步录音录像和合议庭法官和司法警察的调查,发布《关于网传迟夙生律师发布的参与本院代理案件有关质疑的调查说明》(下称《调查说明》)。财新记者注意到,望花法院所称“迟夙生发微博”实为夙生律所发的微博,事发时迟本人的手机电脑已被收走。

  《调查说明》表示,5月8日上午11时,迟夙生到该院提交案件代理手续时,要求查阅原告起诉状、原告方举证通知书及被告答辩状;法院已允许其对上述材料拍照,迟夙生拍照后离开。

  迟夙生5月8日的微博也表示:“经死磕,望花法院没给当事人复制的大部分卷宗已拍照,是否全还不好确定,明天开庭再看!”

  针对微博反映开庭中被法警抬出法院的问题,望花法院在《调查说明》中解释,9时30分,法官高辉因考虑到开庭前,迟夙生进入法院后已在某直播平台发布开庭预告,“担心其在庭审过程中继续直播,来到律师席前,发现律师迟夙生使用的苹果电脑页面显示的内容是正在进行的庭审笔录的实时内容。”

  财新记者在迟夙生的新浪微博上看到,她的最后两条微博,分别发布于5月9日9时37分和8时51分,内容为某视频直播平台的链接,直播内容是她开庭前在法庭门口介绍准备开庭的情况,时长1分37秒。“希望开庭能有公正合理的结果。”迟夙生在直播中说。

  望花法院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下称《法庭规则》)第17条第四项庭审纪律中关于“在庭审活动中,不得实施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的规定,要求迟夙生律师关闭电脑,被其拒绝;“随后,迟夙生律师拿起手机拍照,继续实施直播行为,并大吵大闹”。

  望花法院表示,审判长张耀光依据《法庭规则》第19条“对于不听劝诫的,责令其退出法庭,对拒不退出法庭的,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的规定,宣布休庭,并指令法警将迟夙生律师带出法庭。

  财新记者暂时无法联系上迟夙生本人。夙生律所一名工作人员10日上午对财新记者表示,迟夙生只是在庭审开始前在法院外直播,并没有违反法庭规则,“迟夙生当了37年的律师,不可能不知道法庭规则。”

  迟夙生倒地,望花法院在《调查说明》中描述:“上午10时,迟夙生律师在自行走出法庭下楼梯时倒地,四名法警和法官高辉马上将她抬到平整地面,见其衣服不整,法官高辉将迟夙生律师的外衣为其盖上,又找来被褥、枕头,将其安置好,直到迟夙生律师被120工作人员抬走。”该《调查说明》强调:“整个过程中,法警未有任何拉拽和过激动作。”

  夙生律所的上述工作人员则另有另一番说法。该工作人员对财新记者表示,根据当事人及在场观众的反映,迟夙生是在被法警拖拽过程中晕倒,“法官在现场要没收迟夙生的手机电脑,却没有说明原因,迟夙生才会不同意而反抗。”该工作人员表示希望法院归还迟夙生手机,并公开庭审录像。

  当天15时,中国律师网发布消息称,全国律协维权中心已收到黑龙江律协请求协调辽宁律协依法维护迟夙生律师合法权益申请,并向辽宁律协发出调查核实函,要求根据《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下称《维权规则》)规定,及时了解情况,稳妥处置,切实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该消息显示,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律协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全国律协启动快速联动机制,向最高法院有关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商请协调相关法院依法予以处理。司法部官方微博也在当天16时许转发了上述消息。

  今年4月14日刚刚印发的《通知》,对快速受理律师合法权益申请、联动处置方面作出要求。《通知》详细列举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具体情形,包括会见、通信、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提出法律意见等合法执业权利受到限制、阻碍、侵害、剥夺,受到侮辱、诽谤、威胁、报复、人身伤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违反规定打断或者制止按程序发言,以及被违反规定强行带出法庭等。

  《通知》还列明律师维权的三种具体渠道,即向办案机关或者其上一级机关投诉,向同级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申诉、控告,向注册地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属的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维权规则》将律师维权从原来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上升到了全国性的行业规范。其中,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被违反规定强行带出法庭”的,向所属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律师协会应当受理。

  《维权规则》还界定了全国律协和地方律协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的主要职责及分工,明确律师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情况紧急时,律协应当启动快速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律师人身安全,必要时可申请有关机关对律师采取保护措施;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做到及时受理、调查、处理、反馈。

  在今年4月26日召开的司法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副部长熊选国坦言:“实事求是地讲,前些年,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

  他表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存在问题,主要是缺乏相关的工作机制,特别是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新建立的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律师协会维权中心等,有望在从工作机制上解决过去一些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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