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滑坡案宣判 原城管局长受贿2000万获刑20年

时间:2017-05-05 23:3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滑坡渣土场运营公司董事长龙仁福,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1000万元 原图资料图: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图自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滑坡渣土场运营公司董事长龙仁福,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处有期徒刑20年,罚金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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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图资料图: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图自深圳政府在线网站

   一年半前的深圳渣土场滑坡事故,牵出多宗刑事案件,19名公职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近日出庭受审。5月5日下午,深圳数个法院对系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受贿逾2500万元的深圳市城管局原局长蒙敬杭,犯有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20年、罚金800万元。当天深圳中院发布的通稿披露上述判决信息。

  此外,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原局长彭水清,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入狱16年、罚金100万元。其余17名公职人员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分别获刑三至七年不等。

  这一系列职务犯罪案,牵涉两级政府多个单位,包括深圳市及光明新区城市管理、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单位。法院判决称,这些单位的部分工作部门及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进行行政许可和项目审查,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和受贿问题,最终酿就光明新区滑坡事故。这场发生于2015年12月20日的灾难,造成至少7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8亿元。

  光明滑坡指的是名为红坳的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渣土受纳场是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用于受纳建设工程产生的余泥渣土。据业内人士介绍,受纳场堆填渣土时,须先修筑挡土坝,而后由低到高修筑台阶,层层堆土,达到一定高度后作封场处理,并恢复绿地景观,竣工受纳场形似梯田。

  滑坡半年后,国务院调查组公布事故直接原因:这座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致使堆填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同时,受纳场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巨大冲击力。这两个原因与企业施工设计、政府日常监管密切相关。

  据财新记者此前调查了解,红坳受纳场运营方报送的所谓“施工图纸”,乃是变造而来,并非正式施工图纸,光明新区城管局在此间协助造假。2011年4月,光明新区城管局委托某央企旗下工程设计公司编制“红坳受纳场项目建议书”,其中附有工艺平面布置图和剖面图。之后,这份“示意附图”被转至受纳场运营方——深圳市益相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益相龙)手中。直到四年后(2015年9月),益相龙才找另一家设计公司盖章,报送光明新区城管局,补足此前漏掉的手续。

  当初批准红坳受纳场运营的官员、光明新区城管局原局长徐远安,在滑坡发生七日后跳楼自杀,终年52岁。国务院调查组查明:徐远安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他收受益相龙贿赂,违反规定审批红坳受纳场,对红坳受纳场违法违规经营监管查处不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但人已逝世,不予追究。

  法院认为:益相龙是事故主体责任单位之一,其未按规定进行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混乱,严重违法。益相龙董事长龙仁福因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罚金1000万元。

  另一个主体责任单位是受纳场中标方——深圳市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绿威)。2013年7月,光明新区城管局招标红坳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绿威中标后违法转包给益相龙。绿威法定代表人张菊如同样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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