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超(右二)坦言,反腐形势严峻复杂,官方为此印发《监督执纪问责核心法规》,希望书中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七部法规,能从制度上规范中共干部。(梁麒麟摄)
正在我国访问的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中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局长刘建超希望加强中国与亚细安在反腐败领域的区域合作。
刘建超也是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他昨天起率领代表团访问新加坡三天,此前已到访菲律宾,之后还将访问马来西亚,主要目的是为了交流与分享反腐经验、促进相关合作。
代表团昨天傍晚访问报业中心,与新加坡报业控股华文媒体集团和《海峡时报》编辑人员,围绕加强中国—亚细安反腐合作进行了交流。
刘建超在约一小时的交流中说,中国过去几年来大力展开反腐工作,打下了不少“老虎”,拍落了一批“苍蝇”,还抓捕了一些外逃的腐败分子。
他透露,在针对外逃腐败人员的“天网”行动和“猎狐”专项行动中,官方至今已经追回红色通缉令100人名单中的39人,并从90个国家引渡了超过2500名逃犯,其中400多人是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
尽管如此,刘建超坦承,腐败现象依然猖獗,一些腐败人员外逃多年,以致反腐形势严峻复杂,挑战重重。
探讨建立反腐区域机制
在他看来,要打击跨国跨境腐败行为,就须各国携手展开双边和多边的反腐合作。他说,这次访问东南亚三国的目的,正是要探讨建立反腐区域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他说,中国去年11月在云南昆明举行的“中国—东盟反腐败研讨班”普遍获得亚细安各国的肯定,它们希望这样的交流能够以更系统化的形式继续下去,甚至成为中国—亚细安合作机制的一部分。
他认为,反腐区域合作有望成为中国与亚细安合作的新领域甚至是“破冰之举”,进而推进各国之间的双边合作。
按照刘建超的构想,双方将来的合作形式,可包括分享信息和专业知识、建立司法执法合作框架以及签署双边引渡条约。他认为,这可为各国之间的反腐合作,包括追踪、查处和遣返外逃的腐败分子提供法律基础、提高效率并发挥威慑作用。
他坦言,一些人可能对签署引渡条约有所顾虑,一些人则将问题政治化,也有人对中国的司法制度缺乏信心,这些可能对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引渡条约谈判形成阻碍,但“我们有耐心”。
他也说:“我不认为会有政治障碍,因为打击腐败符合所有国家的共同利益。”
中国官方资料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已同泰国、柬埔寨、菲律宾、老挝等亚细安国家签署四个反腐败谅解备忘录、六个引渡条约、六个刑事司法协助条约。
此外,潜逃亚细安国家的八名“百名红通人员”已追回六人,其中包括外逃新加坡四年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在“红色通缉令”排名第二的李华波。
这次随刘建超访问的中国官员包括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处长贾鸾、中央纪委宣传部处长王青、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副处长马建、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干部钱杨静等。
他们今明两天将到访我国外交部、律政部、总检察署、贪污调查局、国际刑警全球大厦等,与我国官员进行交流。
我国外交部发言人昨晚回应《联合早报》询问时说,新加坡政府很高兴能有机会与中方分享我国反贪经验,以及如何建立对腐败“零容忍”的文化。
发言人说:“这是一次考察访问,针对此访提出的任何具体建议,双方官员需要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