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施去极端化新条例 全疆禁止多种言论和行为

时间:2017-03-31 09: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北京/乌鲁木齐综合讯)新疆将实施新条例加大打击极端主义的力度,明天起生效的一系列条例将禁止多种言论和行为,包括蓄非正常胡须、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以及拒绝收看公共电视等。 据新

(北京/乌鲁木齐综合讯)新疆将实施新条例加大打击极端主义的力度,明天起生效的一系列条例将禁止多种言论和行为,包括蓄“非正常”胡须、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以及拒绝收看公共电视等。

据新疆官方的天山网报道,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前天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禁止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

根据条例,被禁止的极端化言行包括: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等活动。

其他被禁言行也包括: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等。

此外,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离婚;恐吓、诱导他人抵制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及污损人民币;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等行为也被禁。

新疆部分地区此前也曾禁止一些“极端化行为”,包括不让戴头巾、面罩及蓄胡须者上巴士。但最新的条例除扩大“极端化行为”列表,还将禁令推广至全疆。

中国国家主席中领导人本月“两会”期间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筑牢捍卫新疆的“钢铁长城”。

另一方面,新条例也规范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去极端化方面的主要职责。例如: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条例也要求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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