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岐山: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

时间:2017-03-06 09:4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联合早报网讯) 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昨天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说,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 今年度的全国人大会议昨天上午开幕,王岐山

(联合早报网讯) 中共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昨天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说,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

今年度的全国人大会议昨天上午开幕,王岐山下午对北京代表团发言说,政府工作报告体现的是以中共总书记中领导人为核心的党中央的要求,体现了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治国理政方略。他也说,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谈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时,王岐山说,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依规治党,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以党章党规为尺子,靠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二是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

他说,党既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又要实现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党内监督全覆盖必然要求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

王岐山又指出,在中国历史传统中,“政府”历来是广义的,承担着无限责任。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以及法院和检察院,在广大群众眼里都是政府。在党的领导下,只有党政分工、没有党政分开,对此必须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他指出,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制定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调查权限,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留置是调查权的手段,要将其在国家监察法中确立,彰显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自信。随着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所有政纪均已成为国家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党纪与法律之间没有中间地带,要实现法治建设的与时俱进,体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巩固党的执政之基,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联合早报》北京特派员游润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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